
“都怪我法律意識淡漠,利用職權跟人搶工程……”近日,面對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紀委監委送達的政務處分決定書,該區青口鎮一社區干部徐某懊悔不已。
在贛榆區委不久前一次對村(社區)延伸巡察中,巡察組收到一封匿名反映社區干部徐某搶走他人商貿城工程,獲利近萬元的舉報信。接到移交的問題線索后,該區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進行核實。
由于舉報信中所列舉的信息不夠詳實,調查組經討論,決定先找徐某談話,希望他能主動交代問題。
談話期間,徐某承認確實在商貿城承包過工程,但一口咬定是通過正常途徑承包。當問及如何承包的時候,徐某以跟商貿城董事長陶某私交不錯、彼此經常合作作解釋。
談話進展并不順利,調查組遂轉換思路,實地查看了解。經走訪部分商戶了解到,不久前商貿城確實維修過一段破損路面,有人說看到商貿城從事廣告業務的李某干過,也有人說徐某干過,具體誰承包的都不清楚。
調查組找到李某。談及工程話題,李某氣不打一處來。“這點活,我干得好好的,徐某非要搶走,真是欺人太甚!”
平復心情后,李某告訴調查組,這個工程不大,就一段長約80米、寬約5米的水泥路面破損修補工程,總價5萬多元,他和商貿城一直是合作關系,平時商貿城廣告牌制作、零星建設工程都交由他承攬。
今年4月,因城市建設需要,商貿城把這段破損水泥路修補工程交給李某施工,因工程小、任務急,就未簽訂書面合同。前期,李某已經組織工人把破損路面清理干凈,就差一層混凝土就完工。結果“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徐某給商貿城董事長陶某打了個電話,就把工程搶走了。李某為不傷和氣,只能把剩余工程拱手相讓。
“這樣做確實不合適,但商貿城占了徐某所在社區的土地。他既然開口,我也不好駁了面子。”經與陶某談話,調查組基本掌握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這是很明顯的以權謀私。”調查組決定再次找徐某談話。
面對調查組掌握的詳情,徐某自知無法隱瞞,只好交代了問題。原來,李某施工時恰被徐某發現,于是徐某便起了私心,找到陶某硬生生把剩下的工程從李某手中搶過來,獲利7000元。
至此,真相水落石出。徐某作為社區干部,利用職務影響托關系打招呼,以權謀私,最終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違法所得予以收繳。(通訊員 李楠 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