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法紀觀念淡薄,自認為出力給人辦成事了,拿個幾百千把塊錢的辛苦費是應該的,沒想到會這么嚴重,現在悔之晚矣。”近日,海南省瓊海市會山鎮東平居委會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該居委會原工作人員吳志謀在會上悔恨不已。
吳志謀在東平居委會工作期間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檔案管理無職無權,然而,就是在這個看似“清水衙門”的崗位上,他發現了“商機”。
東平居委會居民大多是原國營農場的職工。國營農場改制后,這些職工由居委會負責服務和管理。按照社保部門有關規定,只要提供之前在國營農場工作時期的檔案材料,改制后的農場職工即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一天,吳志謀為該居委會一名改制后的農場職工辦理檔案調取手續后,該職工為表謝意,送給他1500元好處費。
“原來看似清閑的檔案管理竟有‘生財之道’,有好處不收白不收!”有了這次經驗,吳志謀邊琢磨邊實踐,把為群眾辦事過程中吃拿卡要的本領練得“爐火純青”。他一邊以檔案中某些材料有問題為由對群眾百般刁難,借機索要財物,一邊欺瞞居委會領導,自作主張在檔案材料審核表格上作意見。
“你這個材料不合格,需要到上邊打點一下。”“你的事情我辦好了,給包煙抽抽也是應該的吧!”……利益的驅使使吳志謀在欲望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自以為“大權在握”的吳志謀,甚至還在檔案管理員這個崗位上干起了“中介”生意,利用經常前往市社保部門辦手續的機會代群眾辦理社保并收取“茶水費”。
2019年上半年,該鎮東平居何某某交給吳志謀3200元請他代辦社保手續,吳志謀滿口答應。可直到2019年下半年,何某某第二次給他3200元時,吳志謀才將社保手續辦理好,但他卻將辦理完后剩余的2274.76元作為“茶水費”據為己有。
紙終究包不住火,吳志謀吃拿卡要的問題最終被群眾舉報。
經查,吳志謀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2274.76元。2021年1月,吳志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時被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發生在困難群眾身邊的小微腐敗,如同‘蛀蟲’,啃食群眾利益,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破壞黨的執政根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整治‘蟻貪蠅腐’,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徐建表示。(通訊員 易修呈 || 責任編輯 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