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6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深圳國際仲裁院(以下簡稱“國際仲裁院”)黨組開展了巡察。2022年9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向國際仲裁院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組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國際仲裁院黨組堅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扎實的工作舉措、有力的監督檢查推動巡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項任務落實,努力使此次巡察整改成為國際仲裁院全面從嚴治黨和高質量發展的新起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巡察整改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國際仲裁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堅決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要求,堅決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責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堅持政治引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地見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堅決扛起黨組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收到巡察反饋意見以后,國際仲裁院黨組第一時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切實強化黨組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作用,定期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加強統籌協調和督辦檢查,確保整改責任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嚴格對照巡察反饋意見,研究形成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細化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責任領導、責任處室、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根據巡察整改的要求,黨組精心準備、高質量開好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結合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把巡察反饋的問題說清楚、談透徹、明確責任,并研究提出下一步整改舉措。全面壓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不斷層”、責任“不落空”,形成全院上下“一盤棋”,“同頻共振”抓整改。
(三)突出以上率下,黨組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黨組書記擔任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整改工作負首責、負總責,堅持直接抓、抓具體,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決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確保問題查深查透、問責處理到位。
(四)強調齊抓共管,黨組成員認真落實 “一崗雙責”要求。其他黨組成員擔任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副組長,積極領辦“三項清單”中的具體整改任務,自覺履行“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認真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認真組織研究分管領域的整改方案和具體措施,靠前指揮協調,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改的工作格局。結合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認領問題,帶頭抓實整改,通過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日常督導等方式,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抓緊推進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五)堅持標本兼治,把巡察整改成效轉化為管理治理效能。國際仲裁院黨組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切實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完善制度機制,推進長效治理,注重解決深層次、共性問題,穩妥堵塞漏洞,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經濟特區國際仲裁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分類處置,促進整改與治理有機銜接。堅持正風肅紀,堅決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斷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為經濟特區國際仲裁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確保以巡察整改推動經濟特區國際仲裁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巡察整改任務落實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發揮職責作用方面
1. 充分發揮黨組職能作用
一是加強黨組決策把關。修訂財務開支上會標準,加強黨組對重大項目、集中采購、因公出國(境)等重要事項的 決策把關。進一步規范采購管理、完善財務管理系統、明確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和流程,從制度和支付流程上確保重大支出須經黨組會議審議。組織全院中層副職以上干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并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格把握議事規范,嚴格執行“一事一議”。二是規范內部管理。明確仲裁員辦案出差費用支出標準,進一步合理規范仲裁員辦案出差費用支出。嚴格落實市會議費開支規定,嚴格執行會議費支出標準。舉一反三,全面強化制度出臺逐級把關和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要求,加強制度制定的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對新型仲裁案件的研究。及時掌握最新裁判動向,確保案件合規處理。對存有爭議的新型案件,盡量推薦業務能力強、職業操守高的仲裁員審理。
2. 加快推進國際仲裁高地建設
一是明確任務和實施路徑。以綜合改革試點創新經驗為基礎,鞏固國際仲裁高地建設成果,認真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有關要求,推動探索新時代國際仲裁新任務新目標。二是不斷提升經濟特區國際仲裁知名度和影響力。充分發揮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的特殊作用,聯動港澳,進一步提升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牽頭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調解聯盟,進一步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推動大灣區三地法律資源進一步融合。以合作方式引進相關國際組織和世界知名仲裁機構。加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工作組,運用國際平臺,貢獻“中國方案”,傳遞“中國聲音”。不斷完善“境外調解+深圳仲裁”模式。強化國際宣傳能力,國際權威雜志《環球仲裁評論》(GAR)表示“深圳國際仲裁院在中國的所有選擇中脫穎而出”。三是穩步提高案件國際化程度。多措并舉,促進更多的境外仲裁員參與經濟特區仲裁,并引導當事人在合適的案件中更多地選擇境外仲裁員。參考世界知名仲裁機構的標準,逐步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仲裁員報酬標準。四是逐步建設高質量國際化人才隊伍。將以英文為語言的業務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將外語水平列為招聘業務人員的必備條件,全方位提高適用外語辦理仲裁案件和推廣中國仲裁的能力。堅持海外引進與本土培養相結合、理論培訓與實戰鍛煉相結合,重點在管理層和中層加強年輕化配置,建設粵港澳國際仲裁人才高地。
3. 推進仲裁案件高質量辦理
一是嚴明工作紀律。對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案件逐個進行全面專項核查,進一步明晰責任。經理事會決定,對相關仲裁員按規定予以處理。二是全面提高案件辦理水平和程序管理能力。舉一反三,對在辦案件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強化風險防范,進一步提升案件辦理質量。持續完善內部辦案系統合議平臺并提高使用率,確保案件信息的保密工作落實更加到位。強化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金融監管局等有關部門的協同貫通,規范對“涉刑”“涉嫌虛假仲裁”案件的識別與處理。三是全方位保障當事人程序性權利。全面排查有關案件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梳理形成核查報告,視問題情況予以特別督促提醒,針對巡察反饋指出的問題向全體辦案人員發出監督提醒。四是開展仲裁業務專項培訓,強化全院責任意識,提高辦案能力,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培訓內容全面覆蓋了仲裁程序中的送達、組庭等重點環節。五是規范送達程序。排查有關案件并形成了核查情況書面報告,對于程序處理仍有提升空間的案件,進一步督促改進,全面提高處理送達等案件程序的能力。
4. 著力提升案件辦理效率
一是強化管理督促效能。全面啟用案件審理計劃書(包括案件程序時間表)并完成相關系統開發工作。推行案件管理處室過案會制度,確保案件管理處室負責人及時掌握案件推進情況,增強秘書效率意識,提高合理設置程序和主動運用規則的能力,以案件管理處室為單元壓實效率管理責任,進一步提升管理督促效能。加強干部管理能力建設,開展中層正職干部管理能力培訓,強化案件管理處室負責人的管理能力建設。二是強化技術賦能優勢。以優化業務流程為中心,以提高送達效率為重點,進一步優化辦案系統,上線仲裁員預征詢功能,優化文書模板、數據統計等功能,推出案件合議平臺“微仲通”,提升網絡技術支持效果。按照《仲裁規則》規定,全力實施仲裁文件同步電子送達,提升送達效率。三是加強監督激勵力度。建立辦案效率公示制度,對各處(中心)及辦案秘書辦案效率進行公示,加強效能監督。對于投訴反映并查實以及自查中發現存在效率問題的案件予以重點關注,并通過監督快報的方式給予提醒。將辦案效率作為績效考核的基礎指標,突出結果導向,發揮績效激勵作用。
5. 有效實施案件評查問責機制
一是完善案件評查實施流程。擴大評查范圍,細化操作流程,將在辦、已結以及司法審查案件均納入抽查對象,同時明確根據評查工作的需要,選取20名在冊仲裁員作為評查專家參與案件評查工作。二是明確辦案過錯責任。結合各案件管理處室自查報告,進一步核查2019年至2021年的撤裁、不予執行案件,按照規定明確責任。三是加強仲裁員評價考核結果的實際運用。明確將仲裁員評價考核結果列為仲裁員選聘的關鍵考慮因素之一。制定仲裁員評價三級目錄體系,提高仲裁員評價標準的科學化水平,加強仲裁員評價對仲裁員培訓、辦案的實際指導作用。嚴格按照仲裁員報酬管理辦法規定,根據仲裁員在辦案中的實際表現調整應得報酬,并及時告知其調整情況和調整原因,發揮仲裁員報酬的激勵約束作用。
(二)關于廉政建設和監督制約機制方面
1. 扎實履行“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壓實“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擺問題,分析原因,并周密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堅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二是作為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黨組書記堅持將黨的政治建設挺在首位,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帶頭創建模范機關。三是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黨組書記堅持每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至少組織召開1次全院黨風廉政建設大會。四是作為黨組主要負責人,黨組書記帶頭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完善制度,細化措施,從嚴問責,促進黨組發揮核心領導作用。
2.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一是嚴格規范論壇等宣傳推廣類活動。進一步強化認識,黨組會專題學習了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中關于“打造高端國際商事仲裁交流論壇品牌”的要求,同時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提出的問題,制定了《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管理辦法》,對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進行了更為全面、更為細致的規范。對照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全面梳理了我院各項內控制度105項,對于14項不完善的制度已完善或廢止,確保各項制度科學規范。二是加強廉潔自查。通過黨組書記講黨課、觀看警示片等多種活動,加強監督,形成震懾。舉辦全體人員培訓,開展以案說法教育活動,提升工作人員廉潔意識。在監督處設置內審崗位,強化重點及高風險領域監管。三是嚴格規范會議培訓費標準。嚴格執行《深圳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四是完善公務車管理流程。進一步細化公務用車管理,對用車人員和公務車輛管理崗位人員進行了培訓,要求所有公務車均統一管理,逐一登記臺賬,每周專人進行車輛使用臺賬檢查,節假日公務車均進行封存,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
3. 加強內部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體人員學習貫徹《信訪工作條例》,層層壓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定信訪工作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規范信訪處理流程,提高信訪工作能力。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的要求,嚴格落實“五包、三要”規定。優化信訪臺賬制度,每個信訪投訴的處理必須電子化全程留痕。嚴格執行回避規定,促進信訪工作回避制度規范化。依托全院業務培訓,對回避制度及有關工作流程開展培訓。二是加強機關紀委建設。將紀檢業務知識納入工作人員培訓方案,以案代訓,強化工作人員的紀法意識、紀法思維、紀法素養。調整內設機構職能,選優配齊配強機關紀委干部隊伍,加強和規范機關紀委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三是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在監督處設置內審崗位,對重點及高風險領域進行監控,對潛在的重大問題提出預防和解決方案,通過優化制度及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減少舞弊漏洞和風險,加強對內控事項的監督。明確凡是涉及采購的會議議題,機關紀委書記、監督處內審崗位人員必須列席監督。
4. 加強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
一是嚴格采購管理。嚴格落實官網公示、“三家比價”、集中采購、集體決策等規定。細化采購、驗收、保管等崗位職責,調整職責分工,嚴格區分采購人和庫存管理人。二是健全制度機制。全面梳理審查現有的制度規范,堵塞制度漏洞,消除隱患。嚴格執行附加采購小票、采購明細等原始單據的報銷制度。三是完善合同簽訂制度。明確合同簽訂人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工作人員。四是嚴格落實集中采購要求。嚴格執行大額采購集中采購制度,制定集中采購清單,嚴格審批手續。五是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優化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配備,加強制度培訓和實操培訓。強化財經紀律,對現有物品進行盤點,充分盤活現有資源,堅決杜絕浪費。
5. 健全利益沖突防范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利益沖突防范機制。開展監督檢查,切實保障仲裁員獨立性和公正性。依托全院業務培訓,組織全院認真學習、正確理解和嚴格執行案件管理回避規定,筑牢防范內外部插手案件、過問案件、不當影響案件的“防火墻”。二是強化案件程序保密管理。依托全院業務培訓,開展增強仲裁程序中的保密意識的培訓,督促辦案人員如實上報干預過問打聽案件的情況,及時報送案情可能不當泄露的線索。明確對于違規干預過問打聽案件實體審理情況的行為,應如實記錄上報,構建知情不報倒查問責機制。三是進一步優化仲裁員指定機制。對外加強宣傳推廣本院關于指定仲裁員的規則創新,引導中外當事人盡可能實現指定仲裁員的意思自治。通過綜合調研確定每名仲裁員同時在辦案件數量上限,在確保仲裁員辦案效率和質量的同時,穩步擴大參與辦案的仲裁員人數。繼續堅持“兩個100%”的做法并更好發揮其作用,增強仲裁員指定過程的透明度,目前每個仲裁案件在發出仲裁通知時,均將《關于指定仲裁員的函》作為附件一并發送當事人,方便當事人行使指定仲裁員的權利。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實現仲裁員在辦案件數量透明化,已在我院官網公開仲裁員在辦案件數量,且與云上仲裁系統數據相匹配。
(三)關于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方面
1. 落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
一是強化黨組整改主體責任。針對民主生活會上查擺的問題,已完善整改方案并存檔有關材料。深入學習《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進一步提高對民主生活會各項要求的認識。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認真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并專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定期跟進整改,到期檢查整改情況,在下一年度民主生活會前對本年度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形成工作報告。二是嚴格規范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及時完善黨員轉正手續,按照發展黨員最新要求,更新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指引及附件,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程序。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要求高度重視基層黨務工作,進一步端正態度,認真對待各項工作;開展黨務專題培訓,對發展黨員各個程序進行詳細解讀,提升各支部黨務干部業務能力。三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開展黨務專題培訓,并對存在問題的支部的書記進行了個別談話。堅持每季度對各支部會議記錄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至各支部書記和黨務干部,確保支部書記和黨務干部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2. 規范選人用人和干部管理
一是規范選人用人動議程序。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執行條例相關要求。組織人事干部積極參加全市干部人事檔案培訓、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專題培訓、干部考察考核員專題培訓等,及時掌握最新政策要求,提升人事工作業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議事規則及決策程序。二是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組織人事干部加強對干部任免有關回避制度的學習,提高對業務安排、領導班子分工等事項中涉及干部職務、崗位調整等的回避要求的認識。明確要求,議題涉及與會人員及其親屬的職務、崗位調整等,無論是否屬于干部任免事項,本人均必須回避。三是嚴格干部考察流程。進一步完善了選聘、招聘的程序,明確了相關材料應及時留存歸檔的工作要求。明確在考察過程中要廣泛深入了解情況,根據需要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
3. 嚴格把關仲裁員選聘程序
一是加強仲裁員名冊管理。組織征求仲裁員所在組織人事管理單位意見,開展并完成仲裁員信息年度更新工作,強化了對仲裁員的政治面貌、公職身份、兼職情況、業務專長等方面的動態了解,進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二是加強仲裁員換屆工作透明度。明確要求在下一屆仲裁員換屆時,在官網對擬列入名冊的仲裁員相關背景信息(性別、職務、學歷、專長、來源地)進行公示,增加仲裁員換屆工作透明度。
4. 深入推進上一輪巡察、審計指出部分問題的整改落實
一是黨組進一步壓實責任,加強對巡察、審計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問題、明確責任、明確任務、明確時限,逐項保證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責任落實到人。二是嚴格落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提交黨組會專題討論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仲裁員指定機制,充分考慮仲裁員的辦案評價和在辦案件數量,并科學合理利用好仲裁員在專業、經驗、辦案質量、辦案效率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提升我院案件審理的質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經過集中整改,國際仲裁院黨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國際仲裁院黨組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堅決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工作要求,持續抓好整改任務落實,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確保各項問題改到底、改到位。
(一)持之以恒強化理論武裝,不斷增強抓實整改的責任感使命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組“第一議題”制度,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融入國際仲裁院重大決策和經濟特區國際仲裁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之中。進一步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機制,強化學以致用,領導班子牽頭開展深入調查研究,推動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有效的政策舉措和工作措施。
(二)扛穩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持續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機構不撤、人員齊備,繼續發揮統籌協調、跟蹤督促作用,細化整改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綜合協調,不斷提升整改工作質效。對需要近期完成的整改任務,將一鼓作氣,加快推進;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將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確保逐項整改到位;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舉一反三,注重解決深層次、共性問題,不斷完善制度機制,突出長效治理,推動標本兼治。
(三)持續鞏固深化成果運用,以巡察整改新成效帶動國際仲裁事業發展新提升。認真落實“四個融入”重要要求,健全巡察成果運用機制,不斷增強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綜合成效。以整改為契機,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快形成嚴的氛圍。繼續梳理查找制度建設和執行中的短板弱項,健全各項制度機制,提高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和系統性。聚焦主責主業,主動擔當作為,落實好加快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試點等重大任務,持續推動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實踐成果,推動經濟特區國際仲裁事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我市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公開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5日。
聯系電話:0755-83501702;郵政信箱:深圳市南山區聽海大道5033號卓越前海壹號國際仲裁大廈35層,郵政編碼518054;電子郵箱:info@scia.com.cn。
中共深圳國際仲裁院黨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