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釋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違反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處分。
有關規定
接待管理規定,主要包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國有企業商務招待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涉及公務、商務、外事接待管理的規定。
超標準、超范圍
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主要是指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數、活動場所、活動項目和活動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動的標準和范圍超過了規定。基于工作需要,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接待是允許的,但超出標準、范圍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的都屬于違紀行為。
案例警示
從近年來查處的典型問題看,不執行規定、違規接待現象依然存在,其中“吃公函”問題較為突出。一些單位和黨員干部未嚴格落實公函有關制度,有的到其他單位開展工作未提供公函但要求對方接待;有的用同一來訪單位一份公函接待其多餐,或將同一接待對象轉嫁到無相關公務活動的單位輪流接待;有的利用空白公函、虛假公函等,掩蓋違規接待、無實質公務活動的公款吃喝問題。比如,湖南茶陵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通過偽造接待函、接待清單、消費清單等方式,以商務接待名義報銷無公函接待、超標準超范圍接待等費用共計12.92萬元。
違規接待、大吃大喝是揮霍浪費國家、集體財物的典型表現,侵害國家和集體的財務管理制度,背離我們黨艱苦奮斗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必須從嚴監督、堅決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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