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潮州市潮安區文祠鎮小行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鈿歆套取私分補償款問題。楊鈿歆在協助鎮政府對變電站建設征地、賠償款發放、協調等相關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套取鎮政府撥付給小行村的征地補償款、青苗賠償款中的7.2萬元發放給兩委干部、村民小組組長等,楊鈿歆從中分得5.4萬元。楊鈿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惠東縣白盆珠鎮橫坑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賴榮桃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賴榮桃通過謊報申請材料,以其妻及岳父名義申請危房改造指標,騙取補助資金共5萬元。賴榮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