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鵬新區紀工委全面排查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嚴肅處理兩起社區干部失職瀆職、集體實施違建的問題。
1.葵豐社區原黨總支書記李國榮、居委會主任陳勇慶在統建樓建設中使用管理公章不當、嚴重不負責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問題。2006年-2012年,葵豐社區與開發商合作開發建設統建樓時,李國榮和陳勇慶違規刻印兩枚公章交由開發商保管使用,并擅自以社區居委會基建辦名義與工程承包商簽訂工程承包合同,造成社區經濟損失。經大鵬新區紀工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國榮留黨察看2年處分,給予陳勇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溪涌社區鹽村股份公司董事長凌國雄、財務李卓華與股份公司其他班子成員集體謀劃、實施大規模違法建設問題。2012年中,凌國雄和李卓華等人通過鹽村股份公司股東會議多次商議,決定違法建設一棟綜合樓,并套用其他名義出賬投資。2014年9月,大鵬新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對涉案違法建筑進行立案調查,責令限期拆除。經大鵬新區紀工委研究決定,對凌國雄和李卓華予以黨紀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嚴肅追究相應紀律責任。
上述兩起案件暴露當前社區治理中還存在薄弱環節,全面從嚴治黨要進一步延伸基層,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社區黨組織縱深推進。大鵬新區要求,各社區、各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一是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二是要認真開展查漏補缺,完善規章制度。三是要嚴肅組織紀律和財經紀律,增強紀律觀念。四是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強化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