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春節將至,為嚴明紀律規矩,加強警示教育,深圳市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馬巒派出所二級警員曾文謀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2年至2018年的春節、中秋節,曾文謀先后12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24000元。2020年6月,深圳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給予曾文謀政務警告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
二、羅湖區委統戰部工勤人員劉世澤違規公款報銷私家車維修費用問題。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劉世澤利用負責單位公務車輛維修的便利,多次將他人私家車送到定點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和保養,共計花費11000元,在其所在單位公務車維修費用中結算。2019年12月,羅湖區紀委給予劉世澤黨內警告處分,退繳違紀款項。
三、南山區招商街道辦原安監科科長鄔宗龍套取公款用于吃喝、旅游以及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9年,鄔宗龍指使所在科室職員劉帥,以虛增消防員績效工資的方式套取財政資金31.62萬元,部分用于公款吃喝、旅游和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余被鄔宗龍和劉帥二人私分。2020年8月,南山區紀委監委給予鄔宗龍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劉帥留黨察看一年、政務記過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
四、龍崗區寶龍街道公共事務中心主任黃海潮、副主任楊龍飛對違規收費行為放任不管的問題。2017年至2018年期間,寶龍街道公共事務中心將街道所屬的2處公益球場委托給某公司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按合同支付相應的維護保養費用,該2處公益球場免費開放給公眾使用。2017年7月起,該公司借日常維護保養之機,擅自向群眾收取該2處公益球場的使用費,使公益球場由無償使用變成有償使用。當月黃海潮、楊龍飛得知這一情況,既沒有組織核實,也未及時制止糾正,僅口頭詢問該公司負責人,在其謊稱有收費許可證后,就默許了該公司的收費行為,致使該公司違規收取公益球場使用費至2018年底,累計金額9000元。黃海潮、楊龍飛還存在其他違規問題。2020年8月,龍崗區紀委分別給予黃海潮、楊龍飛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稱,上述案例表明,中央八項規定雖已頒布多年,但全市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這幾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教訓是深刻的。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自警、自省、自重,牢牢守住紀律和規矩的底線。
通報強調,元旦、春節將至,糾治“四風”決不能有半點放松。各級黨組織必須深化認識,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防止享樂奢靡問題反彈回潮。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改作風、剎歪風、樹新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把各項紀律要求貫穿到工作生活中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專責,緊盯不擔當不作為、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吃喝、公款旅游、私車公養等“四風”突出問題,從嚴監督執紀問責,不斷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化風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