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深圳市委批準,深圳市紀委監委對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劉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收受消費卡;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深圳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暉開除黨籍處分;由深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劉暉簡歷
劉暉,男,漢族,1968年12月出生,吉林長春人,大學本科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深圳市排水管理處技術員、助理工程師;深圳市物業集團南京國際同仁大廈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深圳市物業集團物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深圳市物業集團徐州大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