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深圳市委批準,深圳市紀委、市監察局對市科創委原黨組書記、主任陸健嚴重違紀問題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2015年以來,市科創委連續多人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暴露出市科創委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嚴重缺位的問題。陸健作為市科創委黨組書記,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同時陸健作為黨員領導干部不能自我嚴格要求,不能以身作則,還有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等行為。
陸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陸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