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局長謝卓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謝卓浩在先后擔任深圳市公安局預審監管支隊支隊長、消防監督管理局局長、福田分局局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
謝卓浩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謝卓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主辦
備案序號:粵ICP備190527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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