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深汕(尾)特別合作區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深汕(尾)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原主任何學文
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深圳市紀委對中共深汕(尾)特別合作區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深汕(尾)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原主任何學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學文在擔任中共寶安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市貿促會主任、黨組書記,深汕(尾)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領導干部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多占微利房,收受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學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學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