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躍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躍紅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
劉躍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躍紅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主辦
備案序號:粵ICP備190527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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