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鐘宇軍駕駛警車撞了一輛路邊的賓利車后逃逸,此事引發廣泛關注。昨日,事發4個月后,其上級部門市城管局對外公布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即鐘宇軍違規駕駛警車,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后駕車嫌疑,予以開除黨籍,并撤銷副局長職務,降為副主任科員的處分。
昨日下午,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通報表示,鐘宇軍,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一級警督,中共黨員,現年49歲。鐘宇軍撞車后,市城管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初步核實,同時對鐘宇軍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之后對鐘宇軍立案調查。經過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審理報批等程序,現已完成調查處理工作。
調查結果表明,鐘宇軍違紀事實涉及以下內容,一是違規駕駛警車。鐘宇軍在未經森林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同意及沒有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未著警服,當時身穿橫條紋T恤衫,駕駛警車。
二是交通肇事逃逸。鐘宇軍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當場棄車逃逸,后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實,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該起交通事故由鐘宇軍負全責,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萬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并處以扣12分的處罰。
此外,事發當晚,鐘宇軍參加了全國森林公安系統警務實戰教官技能比武人員的公務接待,存在酒后駕車嫌疑,但由于鐘宇軍交通肇事后逃逸,未能取得其酒后駕車的直接證據。
對此,市城管局認定,鐘宇軍身為中共黨員、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領導干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但其知法違法,違規駕駛警車,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后駕車嫌疑,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對其從重處理,決定給予鐘宇軍開除黨籍、撤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職務,降低為副主任科員處分,并將其調離森林公安分局。
中共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主辦
備案序號:粵ICP備190527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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