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深圳市委批準,深圳市紀委監委對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張守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張守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公交車采購、燃油供應、汽車配件采購、工裝制作、公交場站租賃、車輛保險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守軍身為共產黨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親而不清”,甘于被“圍獵”,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守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