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長曾建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曾建金在擔任深圳市城管行政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領導干部個人事項;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要、收受他人財物。其中,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曾建金身為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違反組織紀律,違反生活紀律,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曾建金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