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整改以后,老問題有沒有故態復萌?長效機制有沒有真正建立、順利運行?如今,深圳市委巡察領導小組對本屆市委第二輪、第三輪巡察的10個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工作,釋放著強化巡察整改落實,切實解決巡察發現問題,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真正落實到位的強烈信號。
巡察制度,是中央、省委巡視制度的進一步延伸,有助于把黨內監督延伸到基層,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當前,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特別是一些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措施不力,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個別黨員干部黨規黨紀意識不強,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有的甚至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讓巡察制度劍指問題,直擊要害。
被稱為“政治體檢”的巡察,其任務是找出病癥,而后“治病救人”,通過問題的解決,最終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推動解決問題是巡察工作的落腳點。推進巡察問題整改落實,是巡察利劍作用發揮的重要環節,能推動巡察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態化,壓緊壓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落到實處。
巡察不能“一巡了之”,整改也不意味著巡察工作的結束。所以,深圳市委巡察領導小組正著力對之前被巡察黨組織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從目前公布的工作方案來看,深圳這次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是下了功夫、動了真格的,力求從準備、督查、報告、通報等各個環節確保督查工作取得實效。如在督查前,各督查組將認真研究整改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找準切入點;督查期間,各督查組將對整改措施一項一項盤點,一項一項對賬,看整改期間建立的制度是否執行、黨建工作是否得到加強、“四風”問題是否得到整治等。一旦發現巡察整改做表面文章,調門高、表態多、行動少、落實差,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將提請分管市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并對相關問題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要嚴肅問責。
通過開展巡察整改督查,將形成監督問責閉環效應,推動整改不到位的問題進行再整改、整改到位的問題不反彈,不斷壓實各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夯實黨建工作基礎。巡察整改督查將使巡察利劍越擦越亮,持續釋放巡察的震懾力,讓更多的巡察成果落地生根,讓更多影響發展和民生的問題得到解決。(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