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假日期間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等不正之風的易發高發時期。春節將至,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最近在“四風監督哨”第二期曝光了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辦證中心違規設立“小金庫”發放補貼、公款吃喝問題引人關注。
據通報,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辦證中心原主任文永利授意下,該中心主任科員吳飛燕違規設立“小金庫”。2014年初至2017年6月期間,“小金庫”收入資金共計52萬余元,使用“小金庫”款項發放補貼和支付宴請、聚餐費等支出共計33萬余元。其中,文永利領取油料、節日補貼4.5萬元,吳飛燕領取油料、節日補貼3.42萬元。
享受正常的福利津貼是每位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凝聚人心、鼓舞干勁亦多有裨益。但正常福利不可無,“腐利”卻萬萬不能有。福利的發放必須要在規定的范圍之內,必須要在制度約束和紀律監督之下,絕不可暗箱操作,更不可讓福利變成“腐利”。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公然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的現象已大大收斂。但從中央紀委近日相繼曝光的案例來看,仍有個別單位和部門依然頂風違規違紀,要么打“擦邊球”,混淆界限,要么套上“隱身衣”,通過巧立名目、虛列開支等形式,達到濫發錢物的目的,手段可謂五花八門。如河南省鄭州市上街區物價檢查所原所長樊克以制作公示牌等名義,虛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違規用于公務接待支出5988元、發放福利支出26247元。
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不是小問題,其實質是權力的任性、領導認識的“跑偏”。有的領導干部對紀律底線認識模糊,存在“老好人”思想,將正常的激勵與濫發、多發福利混為一談;有些領導干部明明對規定十分清楚,但在私心貪欲的驅使和僥幸心理的作祟下,不把紀律當回事,頂風違紀。在曝光的案例中,還常見領導“吃肉”,職工“喝湯”等現象。
打著“調動工作積極性”等幌子濫發補貼和福利,看似單位和職工受益,實際上卻違背了社會公平。違規發放的福利,不僅會助長各類不良風氣,更侵害集體利益,損害黨員干部的廉潔形象,在群眾中也造成不良影響。
春節將至,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將繼續緊盯“四風”問題,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以釘釘子的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讓穿著“隱身衣”的違規福利無處遁形;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的,既嚴厲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各單位、部門更要牢固樹立“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觀念,牢牢把好發放津補貼、福利關,坦坦蕩蕩過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