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張總:余局,最近齊白石的畫展開到咱們這來了,要不一塊去欣賞欣賞?
余局長:張總,你真是消息靈通,確實機會難得!
張總:要不這周六咱們走起?
余局長:行呀。
張總:好咧,到時候我來接您。
02
余局長:真是畫中有情,情中有景。
張總:不愧是大師!余局,您最喜歡哪幅作品?
余局長:還得是《蝦》,我之前還學著臨摹過幾幅呢!
張總:咋沒聽您說過啊?一定要讓我開開眼!
余局長:哈哈,有空去我家坐坐。

03
張總:余局,您這就不厚道了,畫了這么多好作品,都自己藏著!
余局長:我就是小打小鬧,業余愛好罷了。
張總:您別謙虛,我啊是越看越喜歡。要不您開個價,割愛把這幾幅畫賣給我?
余局長:高山流水,知音難遇。咱們是多年的朋友了,你就按照市場價看著給吧。
張總:哎喲,那可不行,您這已經是大師級水平了,我不能占您便宜。一口價30萬,明天我來收畫,就這么說定了啊。
04
余局長老婆:張總來了啊,快進來坐。
張總:嫂子好!今兒我來收畫了!
余局長:張總,這畫你要不要再看看?我都打包好了。
張總:不用看了,我的一點心意都在這了,就是有個不情之請……最近幸福大道工程建設招標的事,還請您多多提攜。
余局長:以咱們的交情,一切都好說,你就回去等好消息吧。
不久,張總公司成功中標該政府項目。有人懷疑招標過程存在不公平競爭情況,遂向有關部門舉報。隨后,有關部門介入調查,余局長和張總的“畫中局”逐漸浮出水面。張總為將行賄披上“合法”外衣,故意夸大字畫價值,以此為利益輸送渠道,讓余局長為自己辦事。最后,余局長、張總因受賄行賄被依規依紀依法查處。
05
以字畫、玉石等作為行受賄的媒介,已經成為一些別有用心者“圍獵”黨員干部的慣用手法,也成為一些甘于被“圍獵”的黨員干部企圖掩人耳目的遮羞布。雖然這種方式看起來“隱蔽”“安全”,但難掩權錢交易的本質。廣大黨員干部要強化紀律規矩意識,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對“圍獵”保持高度警覺,謹防管理服務對象設計的各種“局”,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06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 公職人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開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款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 對犯行賄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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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寶安區紀委監委、寶安區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