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紀宣 郜曈 繪
某縣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一把手”李書記經常高調表態“聽黨話、跟黨走”“推進鄉村振興是‘頭號工程’”,但在實際工作中卻總以“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等為借口,舉債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打造經典調研路線。有人提醒,這樣做不妥。他不以為然,覺得發展經濟就是要有“魄力”,才能“彎道超車”。
黨中央決策部署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政治任務,必須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在帶頭執行和組織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上應當發揮表率作用。如果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影響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必定被嚴肅查處。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條規定,黨員必須履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的義務。《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后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對一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要嚴肅問責追責,依紀依法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或者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五十七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拒不執行或者變相不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工作中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李書記在貫徹落實中做“演員”,熱衷表態,把口號喊得震天響,卻不見諸實際行動,看似“因地制宜”,其實損害民利,如果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必定會受到嚴懲。
案例警鑒
縣委書記張某某在鄉村振興迎檢等工作中弄虛作假搞“面子工程”,花費大量財政資金在農業園區大門等位置安裝大型電子顯示屏、建設參觀通道,多次組織養殖戶臨時集中以制造市場繁榮、交易活躍假象;在項目推進中重規模、輕效益,重立項、輕管理,導致大量資產長期閑置,浪費巨額財政資金。張某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清風紀語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優良作風格格不入,是我們黨的大敵、人民的大敵。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是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體現政治站位和評價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的重要標尺,是檢驗執行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試金石,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2020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月報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布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查處數據,列出了4類突出問題。其中,第一類就是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脫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嚴重后果的問題。對于這類問題,黨員干部必須高度重視,徹底摒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做表面文章,突出“實”、力戒“虛”,精準發力,務求實效。
南方日報記者 尚黎陽
通訊員 粵紀宣 深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