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圍繞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擘畫改革藍圖,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出重大部署。怎樣理解把握這一部署的總體思路?如何落實好健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的要求?如何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此采訪了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三研究部副主任沈路濤。
記者:我們應該如何準確把握《決定》“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重要部署的總體思路?
沈路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出深入系統部署,是新征程上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的重大舉措,是我們黨從所處的歷史方位、所肩負的使命任務出發作出的戰略部署。
第一,這一部署是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的。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需要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腐敗是破壞政治生態的污染源,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攔路虎”“絆腳石”。《決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的部署,緊緊圍繞我們黨的中心任務,就是要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清淤除障、保駕護航。
第二,這一部署是緊緊圍繞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作出的。自我革命是我們黨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第二個答案。《決定》強調,保持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的高度自覺,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不斷推進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決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的部署,緊緊圍繞推進黨的自我革命、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就是要堅持刀刃向內、刮骨療毒,保證黨的肌體健康,從而更好贏得人民的擁護、鞏固長期執政地位。
第三,這一部署是緊緊圍繞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作出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負十四億”的使命擔當開展前所未有的反腐敗斗爭,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當前,反腐敗斗爭已經進入深水區,腐敗存量還未清底、增量仍有發生,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尚未徹底鏟除。《決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的部署,緊緊圍繞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就是要對癥下藥、精準施治、多措并舉,以零容忍態度反腐懲惡,堅定不移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通過不懈努力換得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第四,這一部署是緊緊圍繞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和反腐敗法律體系作出的。有效防止腐敗滋生,必須堅持防線前移,強化紀法約束。《決定》指出,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建立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修改監察法,出臺反跨境腐敗法;等等。《決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的部署,緊緊圍繞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和反腐敗法律體系,就是要堅持依規依紀依法,深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確保各項法規制度剛性運行,推動黨員干部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
記者:緊盯風腐伴生交織問題、不斷健全風腐同查同治機制,是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的有效措施。《決定》圍繞著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健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那么,怎樣把這一要求舉措落到實處?
沈路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互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風滋生掩藏腐敗,腐敗行為助長加劇不正之風甚至催生新的作風問題。只查腐敗不糾歪風,腐敗就難以得到有效控制;不持續加固作風堤壩,腐敗治理的成果就難以維持和鞏固。
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相互交織的規律,始終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同查同治。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要緊盯不放、露頭就打,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聚焦違規吃喝開展專項整治,嚴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級”等問題。密切關注“四風”問題新表現、新動向,時刻提防高壓態勢下作風頑疾由明轉暗、改頭換面,壓縮“四風”隱形變異的空間,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向腐敗問題演化。堅持正風反腐一起抓,既“由風查腐”,防止“以風蓋腐”,深挖不正之風背后的請托辦事、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又“由腐糾風”,細查腐敗背后的享樂奢靡等作風問題。深化受賄行賄一起查,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賄人,加大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嚴懲政治騙子以及結交政治騙子的黨員干部,鏟除政治生態“污染源”。
要深刻認識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復雜隱蔽的共性特征,堅決依靠制度剛性保障同查同治舉措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增強系統觀念,把查糾“四風”和懲治腐敗統籌謀劃,落實到黨風政風監督、巡視巡察、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各項工作中。要健全“室組地”聯動機制,細化線索移送和處置、問題查處、綜合協調等環節流程,堅持“由風查腐”循線深挖、“由腐糾風”雙向突破。要完善與其他機關銜接順暢的協作機制,推動建立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以及財政、審計、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快速查辦、線索移送、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提升風腐同查同治合力。加強類案分析,強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從相關單位政治生態和所屬領域行業特點出發,對由風及腐、蛻化變質的典型案件進行深入研判,著力提升制度設計的有效性、針對性,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紀法意識,將紀律規矩內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記者: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是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新情況新挑戰,必須高度重視,加強應對。《決定》明確提出,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如何理解這一部署舉措?
沈路濤: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是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舉措,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反腐懲惡的決心意志。
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是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的必然要求。相較于傳統腐敗行為,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在作案方式和手法上偽裝變異、花樣翻新,但以權謀私、違紀違法的本質沒有變,必須高度重視、精準甄別、堅決懲治。
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必須增強斗爭精神、提高斗爭本領,提高及時發現、有效處理的能力。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具有很強的隱蔽性、迷惑性,對治理腐敗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深化對反腐敗斗爭的規律性認識,加強對腐敗的本質、根源、發生機理等問題的分析研究,把握腐敗階段性特征和變化趨勢。要縱深推進反腐敗能力建設,完善反腐敗工具箱,不斷提升反腐敗方式和手段科學化水平,借助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識破“障眼法”。要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制,加強廉潔風險隱患動態監測,強化快速反應、聯合處置,讓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無所遁形。
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必須與時俱進、久久為功,不斷提高治理效能。腐敗滋生有著歷史、文化、經濟、社會、制度、生態等多方面的土壤和條件,要堅持“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的治理機制,努力實現從個案清除、重點懲治向系統整治、全域治理提升拓展。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全面梳理、深度分析、綜合研判,著力查找背后的制度短板和機制漏洞,提出針對性、可行性建議,以查辦案件促進整改整治,形成研究問題、推進整改、完善制度、促進治理的良性循環。要完善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聚焦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新興領域治理機制建設,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規范自由裁量權,減少設租尋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