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取得了卓著成效。總結運用好新時代加強紀律建設的成功經驗,是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基礎,也是進一步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內在要求。
健全紀律規矩體系,“六項紀律”整體推進
我們黨自誕生以來,一直高度重視紀律建設。“鐵的紀律”是黨的重要標志,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
黨的紀律內容非常豐富。2015年,黨中央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要求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2023年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的分則部分,共用106條分別規定了對違反六項紀律行為的處分。“六項紀律”是一個完整科學的體系,是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其中,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是規范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系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眾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和處理黨群關系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群眾紀律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系黨的形象。
從實際情況看,不少黨員、干部違紀行為的發展通常會經歷由小到大、由輕到重,由輕微違紀到嚴重違紀,直至違法亂紀的過程。多數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干部,都存在同時違反好幾項紀律的情形,“六項紀律”樣樣違反的也大有人在。自2015年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首次將黨的紀律整合為“六項紀律”后;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首次將“六項紀律”寫入黨章;2018年與2023年兩度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沿用“六項紀律”提法,并根據紀律建設的實踐做了充實和完善。實踐充分證明,“六項紀律”的分類符合實際、符合規律,針對性和操作性都很強。黨員、干部守紀,當從小事小節上嚴于律己、堅守底線;各級黨組織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最大限度防止黨員、干部的“小問題”演變成“大錯誤”。
旗幟鮮明講政治,嚴明政治紀律
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要求。在黨的紀律體系中,黨的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不斷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建設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優良傳統。但是在過去一段時間里,黨內有的人把堅持黨的領導,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視為空談;有的人政治信仰動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模糊、態度曖昧;有的人把封建官場習氣和市井惡俗帶進黨內,熱衷于團團伙伙、幫幫派派、利益交換;有的人為了仕途和影響力,大搞“七個有之”;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留下極其沉重而深刻的教訓,警示我們必須時刻擰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螺絲。
黨的十八大后,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最高原則,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動搖。“如果中國出現了各自為政、一盤散沙的局面,不僅我們確定的目標不能實現,而且必定會產生災難性后果。”這些重要論述,不僅深刻闡明了嚴明政治紀律的極端重要性,也對全體黨員嚴守政治紀律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體黨員必須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是我們黨團結成“一塊堅硬的鋼鐵”、始終立于不敗之地的牢固基石。
充分發揮紀律教育的作用,強化紀法意識
重視學習教育,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貫穿黨的誕生、發展、壯大全過程。紀律教育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在革命戰爭年代,中共中央于1941年在《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中強調“要在全黨加強紀律的教育,因為統一紀律,是革命勝利的必要條件。”在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同志指出,所有的黨員都要“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只要是黨員,都不允許自視特殊,認為自己在政治上比黨高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紀律教育發表重要講話,要求在黨規制定、黨紀教育、執紀監督全過程都要貫徹嚴的要求,既讓鐵紀“長牙”、發威,又讓干部重視、警醒、知止,使全黨形成遵規守紀的高度自覺。新時代黨的紀律教育是全方位、廣維度、多層次的。
在全黨集中性教育中強調紀律教育要求。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要求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要嚴于律己,“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要求全黨“尊崇黨章、遵守黨規”;“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要求全黨“對照黨章黨規找差距”;黨史學習教育中,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開展專門性紀律教育。主要體現在歷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頒行之際。如2015年10月,黨中央發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以對黨的事業和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使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2018年8月,中央紀委發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條例》的學習貫徹落到實處”,并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學習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任務作了明確的規定。2024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通知》,要求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條例》,做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
重視經常性紀律教育。黨的十九大修改通過的黨章將“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寫進其中;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把“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列為支部組織黨員學習的重要任務。
在紀律教育中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嚴肅的監督執紀問責,本身也是一種紀律的學習教育過程,能有效提升紀律教育質效。對典型違紀案例進行深度剖析,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能使更多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以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遵規守紀的先進典型,也能激發更多黨員干部養成紀律自覺,充分發揮紀律的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
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治病強身相結合
就整體性而言,黨性、黨風、黨紀三方面的建設“三位一體”,不可分割。其中,黨性是根本,黨風是表現,黨紀是保障。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也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紀從端正黨風入手,針對各種違背黨性要求的問題和現象,進行教育、引導、警示、預防、懲戒、糾錯,根本目的是使廣大黨員、干部遵守紀律、堅守底線。只有深刻領悟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的重大意義,才能深刻理解黨的紀律建設在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黨的十八大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抓住黨性這一黨員立身、立業、立言、立德的基石,一方面從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以釘釘子精神糾治“四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剎住了一些長期沒有剎住的歪風,糾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頑瘴痼疾。另一方面堅持“嚴”字當頭,把紀律的螺絲擰得緊而又緊。黨的十八大報告鄭重提出“黨的紀律建設”問題,并將“嚴明黨的紀律,自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單列為工作布局一部分予以強調;黨的十九大則將“紀律建設”單列為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的一個重要方面予以突出;黨的二十大強調要以嚴的基調正風肅紀,“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根據實際情況,黨中央在2015年10月、2018年8月、2023年12月三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確保黨的紀律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戒尺”,成為黨員、干部約束自身行為的標準和遵循。十余年來,違反黨規黨紀的黨員、干部,也嚴格按照黨紀條規受到應有的懲治。正是在這樣嚴字當頭、一嚴到底的正風肅紀實踐中,廣大黨員的黨性不斷得到淬煉,黨的風氣煥然一新,黨變得更加堅強有力。
堅持紀嚴于法,把紀律挺在前面
中國近代歷史發展賦予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執政地位,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以及肩負的歷史使命,都決定了黨紀必須嚴于國法。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老一輩革命家就提出過“黨員犯法,加等治罪”的主張。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中央要求“每一個黨員嚴格地遵守黨章和國家的法律”。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方面在理論上深刻闡明黨紀嚴于國法,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以黨章為代表的黨內法規,尤其要自覺地遵守黨的紀律,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根據實踐經驗,2015年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刪除了原來與國家法律法規重復的條款,但在總則“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一章中,增寫了紀法銜接條款;2018年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完善了先紀后法內容,增寫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內容,完善與監察法規定的職務犯罪相銜接的黨紀條款;2023年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在第四條關于黨的紀律處分工作原則中增加了“執紀執法貫通”內容,并在第三十條分三款有針對性地對紀法銜接問題作出進一步細化規定。這些都使紀嚴于法有了落實落地的直接依據。
新時代我們黨在紀律建設中堅持系統性、整體性思維,堅持全面性和重點性的辯證統一,堅持理論探索、實踐創新、制度完善整體推進,做好科學立紀、嚴肅執紀、嚴格監督工作,推動全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形成了一系列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和實踐成果。這些成果,為新征程上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應當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使紀律建設各項工作更好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為黨和國家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