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陳家東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問題,他盲目決策新建6座驛站,建成后大多逐漸荒廢;設計并建設歌劇院項目,因投資規模太大、不符合實際,最終淪為“半拉子工程”。案例表明,搞“形象工程”者反毀了自身形象,搞“政績工程”者也沒撈到所謂“政績”,最終只能灰溜溜退場。本期“廉議匯”就此話題邀請3位嘉賓進行討論。
苑廣闊(廣西桂林 職員):有的領導干部熱衷于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顧群眾需要和當地實際亂鋪攤子、上項目,挖空心思“作秀造勢”。
這背后,是一些領導干部權力觀異化、政績觀扭曲、事業觀偏差,盲目貪大求快、好大喜功,習慣于“堆盆景”“造光環”,妄圖借以撈取個人政治資本,鋪就升遷之路。這不僅會浪費資源、破壞環境,也會污染一方政治生態,敗壞黨和政府形象,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
然玉(四川成都 媒體人):工程領域素來是圍獵、腐敗的重災區。一般而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市政建設工程等,從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預算編制、公開招標等環節,都有著相對完善的約束體系。與之相較,很多“無中生有”的“形象工程”,則往往存在著更大的操作空間。
正所謂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些領導干部以個人意志強推此類工程,完全罔顧投入產出比,破壞民主決策程序,繞過可行性、必要性論證,既是好大喜功堆砌政績,往往也是別有所圖為了“權力變現”。越是不合常理、一地雞毛的“形象工程”,越要深挖其中有無貓膩,越要順藤摸瓜嚴查官商勾結。
何勇(山東臨沂 自由撰稿人):遏制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除了進行事后嚴肅追責之外,更重要的是強化事前監督,制止此類工程破土動工。
要堅持程序正義原則,堅持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健全重大決策、公共工程的動議、規劃、審批、建設等環節決策機制,做到問需于民、問效于民,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真正發揮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的功能作用,讓重大工程決策全程曬在陽光下,切實改變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拍腦袋的盲目決策,把財政資金花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刀刃上。
(整理:姚龍華)
“做事”不“作秀” “造福”不“造勢”
■ 清如許
受人民重托,擔一方之責,領導干部理當重視政績、追求政績、創造政績。
但有的領導干部政績沖動“上頭”,罔顧客觀實際、群眾訴求,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熱衷堆盆景、走捷徑,大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以“作秀”代替“做事”,以“造勢”代替“造福”,掏空地方“家底”,貽誤發展時機。
快發展不是亂發展,大干不是蠻干。一旦脫離實際,“大手筆”往往會淪為“大敗筆”,最終“形象工程”壞形象、“政績工程”沒政績、“面子工程”丟面子。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共產黨把為民辦事、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把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實事作為檢驗政績的重要標準。”熱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實質上是政績觀錯位和權力濫用,背離了黨性、丟掉了宗旨,淡忘了初心使命、觸碰了紀律紅線。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跳出“給自己留名、為自己邀官”的小格局,不慕虛榮、不務虛功、不圖虛名,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后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才能真正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