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媒體曝光了一組案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原黨組成員,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務鋒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四川省自貢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游開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子女的經營活動謀利;國家開發銀行國開發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軍違規投資入股貸款客戶公司……從上述案件來看,黨員干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問題仍時有發生,還有少數黨員干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不講規矩、不守紀律、我行我素,利用手中職權大肆攫取不法經濟利益。本期“廉議匯”就此話題邀請3位嘉賓進行討論。
袁霄(廣東深圳 公務員):當官發財兩條道,腳踩兩船遲早翻。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表面看是紀法意識淡薄,說到底還是理想信念不堅定。有些黨員干部心存僥幸,當官的風光和發財的實惠都想撈,有的甚至把當官作為發財的途徑,最終違紀違法受到嚴懲。
無論是黨紀還是國法,都對黨員干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作出了禁止性規定。這是因為,亦官亦商本質上是用權賺錢,不僅會嚴重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損害正常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更有甚者還會滋生腐敗,破壞政治生態,禍患無窮。
鄧海建(江蘇南通 媒體人):我們常說,當官發財兩條道。官道,講的是政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態,看淡個人進退得失,心無旁騖努力工作,為黨和人民做事。”商道,追求的是利益,掙錢是最要緊的事。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兩股道上跑的車。
規矩越來越嚴,監管越來越實,任何“兩頭占”的投機,迎來的必然是“兩頭空”的下場。無論是自己“當老板”,還是親人“搭便車”,秀的并不是經商的真本事,實際上還是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老把戲”。當官如果能恪守初心,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自然不會扮演“雙面人”,也不會滑出軌,更不會被“利”字牽著鼻子走。
肖桂祿(廣東深圳 政府工作人員):杜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問題發生,既要從嚴查處,深挖徹查,也要堅持標本兼治,打好遏制權力尋租的組合拳。
要牢牢抓住“權力”這個關鍵推進以案促改,從規范約束用權入手,緊盯權力運行的廉政風險點,強化查辦案件和警示教育的震懾效應。同時,要樹牢“全周期管理”意識,將一體推進“三不腐”理念貫穿于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治理中,使嚴厲懲治、規范權力、教育引導緊密結合、協調聯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做信念堅定、遵規守紀的明白人。
(整理:姚龍華)
“戴官帽”就別想“鼓腰包”
■ 清如許
自古當官發財兩條道。
《漢書·董仲舒傳》中記載,“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唐代《唐會要》規定,“五品以上,不得入市”。明代《大明律》明令,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員以及其家屬、仆人經商。說法不同,道理相通,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習近平總書記告誡黨員干部:“當官不要以錢為念,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也就是說,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做官。想要兩頭占,必然兩頭空。
權力染上銅臭味,是最大的從政風險。那些信奉“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的人,極易淪為“兩棲干部”,“前門當官、后門開店”,戴官帽同時鼓腰包。他們自以為是運“酬”帷幄、另辟“薪”徑,其實本質上是以權謀私、以“權”食“利”,既是對權力的褻瀆,也是對紀法的僭越。
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對于黨員干部來說,既然選擇成為人民公仆,就要心存敬畏、堅守底線、廉潔自律,不為財動、不為利誘、不走歪路,一心為公、一心為民、秉公用權,如此方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