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出每月“回復選登”第20期。針對網友提問“對黨員入黨前的違紀問題應如何處理”,中央紀委審理室回復稱,依據有關規定,如屬嚴重錯誤,一般應當予以除名,如屬一般問題,可不予追究,但要對該黨員進行批評教育。嚴肅處理隱瞞入黨前違紀問題,對于保證黨員質量、純潔黨員隊伍意義重大。本期“廉議匯”就此話題邀請3位嘉賓進行討論。
鄧海建(江蘇南通 媒體人):中央紀委審理室對“黨員入黨前違紀如何處理”的回應,其實并不是橫空出世的新解釋,而是重申一以貫之的紀律規矩。從執紀邏輯來看,既體現了實事求是,更彰顯了從嚴底線,讓公眾再次對“全面從嚴治黨”加深了一層感性認知。它起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入黨不是進入“保險箱”,更不是奉行既往不咎的“另起一行”;第二,管黨治黨具有“上溯”的效力,只要你是黨員,就要時刻對得起黨員的身份與光榮。無論是入黨前還是入黨后,黨員都必須把黨組織的紀律規矩挺在前面。
羅志華(湖北天門 公務員):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違反黨規黨紀不一定違法。黨員在入黨前受國家法律的約束,還不受黨規黨紀的約束。因此,隱瞞入黨前一般違紀而不違法的問題,對該黨員應以批評教育為主,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但黨員要有高于普通人的理想信念,隱瞞入黨前違紀問題的行為不能既往不咎。且入黨前后雖有時間界線,為人處世卻前后連貫。對黨員的更高要求延伸到入黨之前,方能進一步確保新黨員質量,維護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因此,對于入黨前存在較嚴重違紀行為的黨員,應按照黨規黨紀給予相應處罰。總之,既要考慮到入黨前時間上的特殊性,又要顧及到黨員成長的連貫性,真正做到寬嚴相濟、治病救人。
戴先任(湖南常德 職員):一些黨員入黨前存在違紀問題,但他們怕向組織如實匯報會影響自己入黨,就隱瞞了自己的問題。此種做法是對黨組織的欺騙,會導致“帶病入黨”的問題,而“帶病入黨”還容易衍生出“帶病提拔”的問題。純潔黨員隊伍,須嚴防“帶病入黨”。對隱瞞入黨前違紀問題的黨員進行處分,算是一種事中監管,能讓欺騙黨組織的黨員付出應有代價,將他們“打回原形”。其實,更應將監管關口前置,加強對入黨申請人入黨前情況的全面審查,讓那些欺騙黨組織的人根本無法入黨。(整理:姚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