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原副市長盧武福曾作為援藏干部在西藏南部地區、海拔近4000米的隆子縣擔任過縣委書記。然而,經受了雪域高原艱苦環境鍛煉、考驗的盧武福,卻在回湘后的仕途中,開始覺得自己吃的苦要補償回來,逐步成為了老板的“仆人”、金錢的“奴隸”。該如何警惕“補償心理”成為一些干部墮落的“催化劑”?
楊朝清(湖北武漢 高校教師):在艱苦邊遠地區吃了苦的援藏干部上演“變形記”,根源于內心的失衡與價值追求的迷失。“補償心理”為失范行為找到了自欺欺人的理由,讓少數官員的“欲望號”街車難以及時剎住、停在該停的地方。那些吃了苦、受了累的領導干部,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途徑已經得到了相應的肯定與激勵;打著感情牌的“補償心理”,壓根經不起推敲。沉湎于昔日的功績,缺乏對制度的敬畏和規則的認同,讓一些干部在越軌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融入過多功利與算計的“補償心理”,最終讓這些官員為自己的權力失范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然玉(四川成都 媒體人):從本質上說所謂“補償心理”,只是官員自己給自己的一種暗示、一個借口,即便不是以“補償自己”為理由,他們想必也會找到其他的理由來放縱自己。由于感到自己受苦了所以想獲得補償,這套邏輯其實并沒有道理可言。做好自己的工作乃是干部的職責所在,在這個過程中苦點、累點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動輒出于“補償心理”而自我墮落,可以說是心態失衡、價值觀扭曲的典型表現。對此,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縱容。
涂啟智(廣東深圳 職員):“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付出應該得到回報,人皆有此心,領導干部也不例外。從這種角度講,領導干部到雪域高原等艱苦環境工作之后,希望組織對其有所“補償”,公眾不僅可以理解而且可以接受。問題是,索取補償也應有度,不能貪得無厭,更不可逾越法紀紅線、嚴重損害人民利益。事實上,對于援藏等付出超乎尋常的領導干部,組織上對其在經濟、政治等待遇上均已做出極具人文關懷的制度化安排。部分黨員領導干部扭曲的“補償心理”折射其心中只有私利,并無公義。(整理 謝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