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中國,自古就有“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說。很多時候,家規就連著國法,它們共同構成人們的行為準繩。
家規乃立家之本、修身之要,是“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時俗之謬,以訓子孫”的法寶。從孔子對孔鯉的“庭訓”,到諸葛亮《誡子書》、陶淵明《責子》,再到《朱熹家訓》,可見一斑。家規嚴不嚴、家風正不正,不僅關系家族的榮辱興衰、家庭的幸福與否,還直接關系公民的文明素質和國家的文明程度。
傳承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廉政智慧,家規必不可少。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家規不嚴、家風不正,行為便容易失范,以至觸犯黨紀國法。從許多案例來看,不少官員的腐敗呈現出家庭式、家族式特點,“夫妻檔”“父子兵”“兄弟連”的腐敗鬧劇頻頻上演,其中,家規不嚴、家風不正是一個重要誘因。
黨員干部須帶頭立家規、正家風,筑牢反腐敗的第一道防線。要充分傳承和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髓,深入挖掘和弘揚家庭或家族中向善向上的家規家訓家風,對照黨紀國法,根據自身家庭或家族的實際,制定約束力強、可行性大的家規家訓,以有形的家規帶動無形的家風,使自己和家人行動有指南,做事不踩底線、不碰紅線。家風正、民風淳、政風清,整個國家和社會都將因此變得更文明、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