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紀委機關報近期刊文指出,中央第十一輪巡視反饋在媒體公布后,引起不小反響。原因可能是巡視涉及的部門、單位不少被認為是“清水衙門”,如學會、協會、報社、作協、殘聯等,也出了不少問題。事實證明,不論在哪里,只要管黨治黨虛應故事,監督監管形同擺設,制度紀律束之高閣,一定會出現“不是衙門勝似衙門”的特權,出現“看似清水水不清”的渾濁。本期“廉議匯”就此話題邀請3位嘉賓進行討論。
朱昌俊(四川成都 媒體人):所謂“清水衙門”,其實原意就是指沒有油水或油水少的機構或單位,而這里的油水,實際上就是我們現在所稱的“灰色收入”。但在現代意義上,不管是哪個公共部門,不管掌握資源的多與少,都應受到同等的監督與權力制衡。否則,再小的權力一旦失去監督,變成絕對權力,都會釀成嚴重的腐敗。
羅志華(湖北天門 公務員):通常認為,“清水衙門”管錢管物少,權力不算大,崗位廉政風險不高,一般不會出現大的問題。但近年來,“清水衙門”也出了不少腐敗案件,有些案件還令人觸目驚心。
有些人把“清水衙門”看成是塊“免責牌”,認為監督部門忙于查大案要案,沒心思顧及小腐和蟻貪。有此心理,“清水衙門”反倒容易產生腐敗,淪為“腐敗洼地”。其實,貪多貪少,雖程度不同,但性質一樣。不僅如此,由于“清水衙門”的腐敗往往涉及到扶貧、助殘、惠民等資金,且與百姓生活聯系緊密,屬于群眾身邊的腐敗,其性質無疑更惡劣,影響也更壞,理應與其他關鍵部門和崗位同等監督,使廉政監督不留任何死角。
楊朝清(湖北武漢 高校教師):一些容易被遺忘、被忽略的“清水衙門”,以令人震驚的違紀違規事實打破了公眾的刻板印象。“清水衙門”上演“變形記”,根源在于權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制約。當“緊箍咒”淪為“稻草人”,而難以發揮應有的效力時,一些人就會千方百計地尋找利益變現的渠道,找到空子就會撈一筆。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當下,“清水衙門”不能成為監督監管的邊緣地帶和空白地帶。壓縮權力在制度紀律之外運行的空間,斬斷藏污納垢的利益輸送鏈條,提升違紀違規成本,“清水衙門”里的人才會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整理:姚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