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黨章的規定,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之一。預備黨員和正式黨員一樣,都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包括必須遵守黨的各項紀律。
也就是說,在黨規黨紀面前,預備黨員與正式黨員一樣,受到“一視同仁”的對待。因此,對預備黨員違紀問題可以立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作出不同的組織處理,將其作為能否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的重要依據。那些不遵守黨規黨紀,且情節嚴重的,已經突破了作為一個合格黨員的底線,根本不配成為一名正式黨員。
依照黨規黨紀對預備黨員規范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當然,紀檢機關對預備黨員的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也必須嚴格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的規定,保障其申辯權、作證權和辯護權,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一棍子打死”。
千萬別把預備黨員不當黨員!一個人既然下定決心入黨,并成為一名預備黨員,就要堅定自己的價值信仰和精神追求,接受嚴格的黨規黨紀約束,避免思想源頭失守、精神家園荒蕪,以致丟掉了黨員安身立命的“總根子”。只有把嚴守黨的紀律和規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變成自己的自覺習慣與生活常態,預備黨員才能順利轉正,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姚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