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云南省永善縣黃華鎮甘田村“成功制止”一起為老人辦的80歲壽宴。原本該是孫男娣女、親戚朋友好好團聚,共沾長壽喜氣的事兒,卻不想被當地村干部給攪黃了。而且,新聞通報的字里行間,透露著把辦壽宴當成“敵情”來對待的意味:“聚集了近80名村民”“一副要大辦一場的氣勢”“接到舉報”“成功制止”“認識到亂辦酒宴這一陋習的不良影響”等。本期廉議匯就該話題約請三位嘉賓進行討論。
蔣璟璟(四川成都 媒體人):無理阻止群眾辦壽宴,竟還當作反腐成績拿來通報吹噓一番,如此湊數式反腐令人啼笑皆非??梢哉f,此舉本質上與反腐毫無關系,而是隨便找個由頭對民眾合法權益進行粗暴干涉。其之所以荒誕,一則在于弄錯了相關反腐規定的適用對象,將對官員干部的紀律要求套用到普通村民身上,甚至還有擴大化、變形化之嫌疑;再者,所謂“湊數式反腐”牽強附會,嚴重消解了反腐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最終會傷害反腐工作本身。反腐,終究是要對自己負責,而不是做做樣子敷衍應付。
郭雪巖(江蘇徐州 職員):即使村規民約有這方面的規定,那也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需要提倡紅白喜事小型化,卻不應該不許村民給老人辦壽宴。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個表達的出口,老人80歲,為了祝賀老人健康長壽,為了表達晚輩的孝心,辦個壽宴也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種純樸的民風民俗。而且,給父母辦壽宴的時候,邀請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親屬,很少有邀請鄰居的。這何嘗不是一次親人之間溝通交流的好機會?遺憾的是,一些地方卻把禁止鋪張操辦宴席的對象指向了普通群眾。這是一種極端的、粗暴的、沒有人情味的社會管理模式。即使針對群眾鋪張浪費,那也只能是做工作進行引導,而不是去“執法”。“禁止80歲老人辦壽宴”的規定該壽終正寢了。
楊朝清(湖北武漢 高校教師):作為一種生命儀式,壽宴具有慶賀生日、分享喜悅、情感表達的社會功能。只要符合公序良俗,普通老百姓舉辦壽宴無可非議。那種對普通老百姓正當權利進行侵犯的做法,其本質就是一種權力失范和權力任性。即使打著所謂“村規民約”的旗號,也不能居高臨下、粗暴生硬地制止八旬老翁的壽宴。說到底,村規民約是一種柔性的社會契約,通常并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如果村規民約缺乏社會基礎,難免會遭遇民意反彈。移風易俗即使初衷良善,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堅持程序正義。因為權力一旦缺乏邊界意識和規則精神,就有可能侵犯民眾的正當權利。(整理:謝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