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再次邁出重要步伐——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等,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就此話題,本期“廉議匯”約請嘉賓進行討論。
朱昌俊(四川成都 媒體人):《準則》和《條例》為管黨治黨提供了重要的法規制度保障。要看到,黨的十八大以來所查處的各類貪腐案件深刻表明,干部出問題,首先就在于紀律約束上出現了問題。明確了這一點,從落實從嚴治黨出發,狠抓黨的紀律建設,便是在國法之前,為反貪腐樹立一道制度化的防火墻。當紀律約束落到實處,墮落腐化的空間也將隨之被壓縮。
唐偉(四川營山 職員):黨的十八大以來,“打虎拍蠅”活動開展得轟轟烈烈,黨的作風建設“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從嚴治黨取得了新的成效。如何實現治本,還需要制度層面發力,這也是當前公眾最為關切之處。治黨必須從嚴,加強黨內的法律建設,就是體現以制度管黨、以制度治黨的根本保證。牢牢抓住完善黨內法規的“牛鼻子”,就是在努力尋找一條不敢腐,不想腐,不愿腐的有效機制,推動管黨治黨全面從嚴,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胡印斌(河北石家莊 媒體人):從嚴治黨,從制度層面確定黨員行為規范的“紅線”,是治黨、理政的必然要求。若想徹底消除“四風”以及更為嚴重的違紀違法現象,除了自上而下地常抓不懈、持續加壓之外,也與校正相關制度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分不開。兩大黨內法規的修訂,為黨紀“加碼”,體現了從嚴治黨的要求,不僅符合目前復雜的黨情、國情,也順應了時代發展的要求。(整理:尹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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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引領行為的燈塔 劃不可觸碰的紅線
擁有一整套黨內法規制度,是我們黨的一大政治優勢。作為管黨治黨建設黨的“法寶”,黨內法規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地發揮管黨治黨之“重器”的作用。
此次兩部黨內法規的修訂,適應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新要求,把在實踐中取得的新鮮經驗融合了進去,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成果。《準則》覆蓋范圍由“關鍵少數”拓展為“全體黨員”,充分體現“全面”的要求;《條例》開列負面清單和制裁性措施,釋放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可以說,《準則》是引領行為的燈塔,為每一位黨員提供了行動指南,它所樹立的高線并非脫離實際、高不可攀,而是摸得著的高標準;《條例》是不可觸碰的紅線,為全體黨員劃定了行為的禁區。每名黨員只有避開《條例》中的負面清單,才有可能邁向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地。
貫徹《準則》和《條例》是一個系統工程。黨員干部出問題,往往都是從突破紀律、破壞規矩開始的。加強紀律建設,關鍵在于各級黨組織和紀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營造出全黨動手抓紀律的良好氛圍。如此,才能真正筑牢紀律和規矩的堅固防線,進一步有效遏制腐敗增量、減少腐敗存量,使凈化黨的政治生態得以穩步推進。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尹傳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