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次受到組織處分,仍執迷不悟,最后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近日,媒體披露四川雅安天全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鈞受賄案相關細節。楊鈞因為在工作時間與他人在茶樓聊天喝茶、不正確履職和以學習培訓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先后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三次受到處分,楊鈞仍不知止、不知戒,利用職務之便大搞權錢交易,最終鋃鐺入獄。本期“廉議匯”就該話題約請三位嘉賓進行討論。
宋鵬偉(山西太原 職員):犯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一錯再錯。
然而,少數黨員干部面對組織的處理,口悔心不悔,言改行不改。有的抱有“僥幸心”,認為自己被查是“運氣不好”“撞上槍口”,只要做得“足夠隱蔽”就不會再被查到;還有的十分“玻璃心”,受到處分后自暴自棄、消極懈怠,甚至破罐子破摔。其根源,在于紀法意識淡薄,不把紀律當回事。最終,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從“破紀”走向“破法”。
楊若(陜西西安 高校教師):組織培養一名領導干部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心血,個人從普通干部成長為領導干部也要付出大量努力和汗水。干部犯錯誤,組織受傷害,事業受損失。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組織處理和處分,是嚴管也是厚愛。對于日常監督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組織進行談話提醒,或者作出黨紀處分,是幫助黨員干部糾錯改過、回歸正道,避免其由“小過”釀成“大錯”。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對受處分干部不能“一處了之”,要常態化開展回訪教育,讓其切實感受到紀律的“硬度”和組織的“溫度”,引導其迷途知返、改過自新、回歸正道。
錢夙偉(浙江湖州 退休干部):俗話說,從哪里跌倒就從哪里爬起來。面對組織給予的處分,黨員干部要學會反思檢討,拿出正確的態度和行動。
首先,要認識到組織的良苦用心,深刻反思自己的錯誤,實現思想根源上的“脫胎換骨”,真正從內心深處產生改正的動力。其次,要緊緊依靠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落實,痛改前非。再者,要感恩奮進,將組織的教育挽救銘記于心,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嚴謹的作風投入到工作中。
(整理:尹傳剛)
知錯必改 知恥后勇
■ 清風揚
古人云,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組織對違紀黨員干部的處分,旨在幫助其糾錯改過,避免在錯誤的道路上越滑越遠。然而,現實中卻有個別黨員干部,面對組織的多次教育與挽救,始終麻木不仁、置若罔聞,執迷不悟、我行我素,一而再、再而三地踏“雷區”、踩“紅線”,不撞南墻不回頭,最終錯上加錯,直至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須知,紙里終究包不住火,黨紀國法面前靠僥幸和蒙混永遠無法過關。事實反復證明,漠視組織的良苦用心,不是留退路,而是斷后路,只會讓自己失去更多,是對自己的極端不負責。
“良藥生人,不能生不飲者”——良藥可以救活有病之人,但卻無法救活不服用它的病人。無論是組織函詢,還是提醒談話、紀律處分等,都是組織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和挽救。黨員干部要擺正心理天平,將其視為對自己的關心、信任和保護,多些反思和警醒,真正弄明白自己錯在哪里、為什么錯以及錯誤的嚴重性,從小處和細節入手及時糾偏,做到知錯必改、知恥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