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堅持個案查處與系統整治相結合,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煙草、醫藥、基建工程和招投標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新征程上,要進一步聚焦國企領域,突出鏟除土壤條件深化反腐敗斗爭,促進國企健康發展。本期“廉議匯”就該話題約請三位嘉賓進行討論。
葉惠玲(廣東深圳 政府工作人員):國企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推進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但同時,國企經營投資活動鏈條長、層級多、規模大,易成為權力尋租、靠企吃企、權錢交易的重災區。
國企領域腐敗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政治問題。“靠企吃企”問題隱蔽性、復雜性、危害性強,不僅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蠶食國有資產、職工權益,而且侵害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其危害性破壞性極強,必須堅決予以遏制和防范。
肖桂祿(廣東深圳 政府工作人員):我們在欣喜于看到損公肥私的“蛀蟲”被揪出的同時,也應清醒認識到國企領域遏制腐敗增量、清除腐敗存量的任務依然艱巨,靠企吃企、利益輸送等問題依然易發多發,特別是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查處難度更大、危害性更深。
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要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緊盯國企“一把手”、班子成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緊盯融資投資、資金劃撥、資產處置、項目決策、選人用人等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地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斬斷設租尋租、利益輸送鏈條。
江文巖(廣東廣州 職員):縱深推進國企領域腐敗治理,要在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
針對近年來查處的國企領域腐敗案件,全面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國企黨的領導弱化、“一把手”獨斷專行、企業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共性問題,深入分析現階段國企領域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等新特征,聚焦制度薄弱點、權力風險點、監督空白點,把正風肅紀反腐與深化國企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貫通起來,推動破解深層次矛盾問題,建立廉潔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整理:尹傳剛)
挖“病灶”更要治“病根”
■ 清風揚
國企領域腐敗行為不僅損害企業和人民的利益,而且破壞社會公平,損害黨長期執政的基礎。
推進國企領域腐敗治理,需要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來審視,從實際出發,既要挖“病灶”,更要治“病根”。
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從近年來查處的國企領域腐敗案件來看,一些國企領導干部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說到底還是因為理想信念滑坡,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發生異化。因此,要常態化組織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性教育,引導和幫助其把牢理想信念“總開關”,始終保持正氣充盈、志趣高潔。
健全制度機制。防范化解國企廉潔風險,要害在防。怎么防?制度建設是關鍵一環。要推動國企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形成一套運行更加科學、約束更加具體的企業管理辦法,從而壓縮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狠抓風腐同查。要以雷霆手段嚴格執紀執法,讓作風頑疾和腐敗行為無處遁形。堅持系統施治鏟土壤,行賄受賄一起查、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一起辦,絕不允許因問題小而姑息,堅決斬斷利益鏈條,從根本上鏟除引發腐敗的苗頭、導致腐敗的隱患、滋生腐敗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