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多地發文整治8類“新形象工程”,有地方一度將時間跨度溯至8年前,引發社會關注。媒體梳理發現,安徽多地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督促駐在單位開展排查,河南、黑龍江、陜西等地成立工作專班倒查問題,公布監督舉報的渠道。本期“廉議匯”就該話題約請三位嘉賓進行討論。
葉惠玲(廣東深圳 政府工作人員):所謂“新形象工程”,一般指一些地方在財政吃緊的情況下,仍然在搞的非必要、非急需項目,而且往往打著“生態環保”“數字建設”等民生項目的幌子,形式隱蔽、巧立名目。
這種不顧群眾和地方實際,漠視市場和經濟等客觀規律,急功近利、貪大求全、盲目立項的“新形象工程”,不僅大肆揮霍財政資金,制約地方發展,還嚴重損害群眾利益,非治不可。
李曉通(廣東深圳 政府工作人員):整治“新形象工程”,須挖出“老病根”,即長期以來形成的錯誤政績觀。
一些領導干部“對上不對下”,生怕上級注意不到自己,把工作重點都放在了立竿見影的“顯績”,而忽略了需要腳踏實地干出來的“潛績”。因此,要強化監督和問責機制,以嚴明紀律規范黨員干部履職用權,督促領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讓“新形象工程”失去生存空間。
馮銳(湖南長沙 媒體人):整治“新形象工程”,不僅是對財政資源的合理再分配,更是對政府職能回歸本位的一次深刻校正,是地方政府自我凈化、回歸理性發展軌道的重要一步。
“亡羊補牢”的重點在于“補牢”。只有通過制度創新和機制完善,構建起一套科學合理的決策與監督體系,才能讓政府的每一分投入都能真正惠及人民,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此種意義上,整治“新形象工程”不僅是一場針對具體項目的整改運動,更是一場關乎發展理念和政治生態的深刻變革。
(整理:莊媛)
鏟除“新形象工程”滋生土壤
■ 清心語
無視群眾實際需求,打著“為民謀福祉”的幌子超規模建設沒有收益的民生類項目;熱衷在政府數字化建設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復建設、層層建設,“換一任領導換一個系統”……“新形象工程”只是披了馬甲的“面子工程”,歸根到底是形式主義作祟,政績觀出了問題。
整治“新形象工程”,就是要從嚴從實、順藤摸瓜,做好追責、問責工作,讓黨紀國法成為不可碰觸的高壓線,以警示強化震懾,以案例警醒后人。
事后追責必不可少,但責任前置、事前預防才是關鍵和根本。整治“新形象工程”,僅僅“斬草除根”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連其滋生的土壤一并鏟除,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考核制度。思維影響決策,要摒棄“唯GDP論英雄”的模式,改革政績評價體系,將民生改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和諧穩定等長遠目標納入考核范圍,引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是防止“新形象工程”死灰復燃的關鍵。
優化決策流程。許多“新形象工程”往往是“拍腦袋”決策,缺乏全面系統論證、科學統籌調度以及充分落地條件。因此,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強化社會監督。
總之,嚴查嚴治之外,我們需要更多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