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省紀委監委將“圍獵”領導干部、存在行賄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列入“黑名單”,實行動態臺賬管理;海南省紀委監委緊盯自由貿易港建設中的重點領域,嚴肅查辦破壞生態環境、營商環境、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行賄犯罪案件;深圳市紀委監委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由相應部門采取行政處罰、資質限制等措施……今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不斷提高懲治行賄行為的科學性、精準性、有效性。本期“廉議匯”就此話題邀請3位嘉賓進行討論。
苑廣闊(廣西桂林 職員):在以往公開披露的案件中,很多網友都有這樣的疑問:涉嫌貪污受賄的官員落馬了、判刑了、坐牢了,但是涉嫌行賄的人是如何處理的卻鮮見報端。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落馬官員索賄,還是行賄人主動行賄,行賄者往往都要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把當初行賄的錢加倍賺回來,這就勢必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很大的損失。因此,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的懲治力度,是把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的必然之舉。
鄧海建(江蘇南通 媒體人):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行賄與受賄,是腐敗亂象的一體兩面。腐敗的增量,既來自于受賄者的違法亂紀,也肇始于行賄者的“圍獵”。
行賄者之所以肆意妄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過低。讓“圍獵者”付出沉重代價,也是反腐敗的大殺器。從邏輯上說,加大對行賄行為懲治力度,本來就是反腐敗的必修課;而從實踐上講,嚴懲行賄勢必會形成強烈震懾,將行賄獲利的僥幸扼殺在嚴明法治的重拳之下。
江德斌(浙江臺州 職員):行賄受賄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損害公共利益和市場秩序,也有損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合乎人民群眾樸素的正義觀,順應民心民意。
對于行賄人,不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根據其行賄的手段、金額、情節等因素進行精準打擊,還要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將其列入信用“黑名單”,讓其一次行賄、處處受限。對于一些典型的行賄犯罪案件,應嚴肅查辦并公開通報曝光,由此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道德約束力,以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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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斷“圍獵”與甘于被“圍獵”利益鏈
■ 清如許
受賄與行賄一體兩面,是同一根藤上的兩個“毒瓜”。行賄誘導受賄,受賄刺激行賄。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行賄不查,受賄不止。如果打擊腐敗重受賄而輕行賄,則會出現“官員進去了、老板卻沒事”,無異于“堵前門、開后門”,無形中助長了行賄犯罪的滋生蔓延,使反腐敗效果大打折扣。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才是對腐敗的零容忍。黨的二十大重申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重要決策部署,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必然要求,是斬斷“圍獵”與甘于被“圍獵”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的有效途徑。
既要營造不能腐的氛圍,也要形成不敢賄的震懾。今年以來,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5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23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時首次增加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數據,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擬增加規定對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等情形加大刑事追責力度……一系列舉措充分彰顯了嚴肅懲處行賄犯罪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始終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持續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治力度,同時深入推進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加快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定能讓行賄者不敢行賄、不能行賄、不想行賄,讓廉潔守法理念在全社會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