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整治款列支通常只有幾百元,怎么這一筆7萬多元?”不久前,江蘇省漣水縣紀委監委針對農村集體資產使用開展專項監督。在對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臺的線上檢查中,一個細節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結合線下查閱對應賬冊,工作人員發現一張“張羅村欠楊某芹土地補償款76896元”的欠條,而在所附的入賬審批表中,農經審核人簽字和分管領導簽字的筆跡相似。這其中可能存在問題,縣紀委監委迅速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為進一步弄清楚事實,調查組兵分兩路,一路查閱楊某芹家土地被征用的相關合同資料,另一路找到當時的村“兩委”成員、村民了解情況。然而,村里的人雖然都證實楊某芹家的土地被征用,但征用后如何補償并不知情。隨著調查的深入,工作人員發現楊某芹是張羅村黨總支書記張成年的妻子。
緊接著,調查人員找到張成年了解情況。“這是村里欠我家的土地補償款。”張成年理直氣壯地說,“2015年,我家承包的地被征收了,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約定,還剩余12年,每畝800元,一共應補償76896元。”
“補償標準是怎么定的?”“這是市場價,村里也開過會的。”張成年繼續辯解,邊說邊拿出了會議記錄本,其中有十幾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簽字。
然而調查人員梳理資料發現,2002年7月,張羅村村委會將老村部門前的土地同時發包給張成年、嵇某桂、羅某南三戶,并簽訂了20年協議,合同期內遇到補償情形,最高不得超過每畝136元。然而這塊土地被開發商征用后,嵇某桂、羅某南兩戶如期如約拿到補償款。張成年卻遲遲沒拿,直到2015年才以每畝800元拿到補償款。
至于張成年所說的會議,經調查,是張成年在2015年召集大家臨時討論了土地補償問題,但并沒有談及細節。對于土地被征用的事實大家是認可的,加上張成年的村支書身份,大家也就簽了字。
在環環相扣的證據面前,張成年終于承認了自己一手策劃的騙補案。原來,張成年想拖幾年時間多補點錢,為了“名正言順”,他不但自作聰明打了欠條,還以村支書的身份,召開了會議討論。“我組織大家開了個會,因為礙于情面,會上沒有人提出疑問,后來又以環境整治款名義在村賬上支出來,并讓妻子領回。沒想到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最終,張成年利用管理村級財務的職務便利,以列支環境整治款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并存在濫用職權行為,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也一并退繳。同時,該縣紀委監委通過責任倒查,相關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分。(通訊員 冷明宇 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