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澤寧。南方日報記者 張梓望 攝
編者按
日前,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作出部署,啟動“天網2020”行動。“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2019年,在中央追逃辦和廣東省委堅強領導下,我省深入推進“天網2019”行動,扎實開展重點個案攻堅,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交出優異答卷。
近期,本報記者獨家采訪了我省近期歸案的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于善福、梁澤寧、黎健雄及相關經辦人員,以解剖麻雀方式,揭秘外逃人員逃亡艱辛、展示我省追逃追贓幕后故事。今起,本報推出《國際追逃:“經濟蛀蟲”落網記》,敬請垂注。
基層“微腐敗”,禍害卻無窮。當深圳一村集體企業原董事長梁澤寧為還賭資向開發商騙得首筆誠意金時,他或許也想不到自己10年不到竟貪了5個多億。
梁澤寧是深圳羅湖區田心村村民,1996—2015年任該村田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6年起,梁澤寧借該村“舊村改造”名頭,將同一項目分別與14家地產開發商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書、意向書,騙取誠意金、訂金、進度款等累計5.64億元,最多一家被他騙了2.25億!他還非法轉移公款1100余萬元。
這么多錢,怎么花?該案經辦民警透露,梁澤寧將錢通過“地下錢莊”轉到海外后主要用于賭博,“最多一次,他在賭場待了10多天,輸了上億元。”
2015年9月,聽聞風聲的梁澤寧逃往東南亞某國,此后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2019年4月22日,梁澤寧被當地執法部門遣返回中國。
“我回來贖罪的。我在外面連死的念頭都有了,現在回來反而安心……”在看守所接受南方日報記者獨家采訪時,梁澤寧3次長嘆,悔恨不已。
1 同個項目許諾給14家開發商
騙取誠意金訂金等5.64億元
按梁澤寧自己的話說,在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前10年里,他自己“干得還是不錯的”。但后來,隨著聲望日積月累,信任代替了監督,梁澤寧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各色人等紛紛向其投來各種誘惑,“自己有點控制不住自己”。
最開始,梁澤寧跟著老板出入各種高檔酒樓會所,吃喝玩樂。到后來,賭博成為其最大樂趣,而且越賭越大,越輸越多,最瘋狂時欠下4千多萬元賭債。
沒錢還怎么辦?梁澤寧將目光瞄準了村里的“舊村改造”項目。該案經辦民警、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經偵大隊游警官說,田心村是當時深圳筍崗—清水河片區大改造核心地段,不少開發商盯上了這塊“香餑餑”,紛紛找上了梁澤寧。
“個個都想做,個個來找你。我說你想做就打點誠意金。后來個個就打一點,兩三千,三五千的打過來……缺錢的時候,又用同一個理由讓他們再打個兩三千過來。”梁澤寧說。令人瞠目結舌的是,他口中的“千”,實際上是“千萬元”。
梁澤寧也承認,自己當時染上了嚴重的賭癮,騙來的錢主要在賭場里“打轉”。
輸越多,越想“回本”,賭意愈盛;借越多,“窟窿”越大,貪念愈重。
該案經辦民警、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情報大隊大隊長李警官說,為了還債和繼續豪賭,梁澤寧最終搞起了類似“一房多賣”的名堂:2006年起,其利用“舊村改造”項目,同時與14家開發商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書、意向書,騙取上述公司誠意金、訂金、進度款、借款等,共計人民幣5.64億元。此外,梁澤寧還指令財務人員潘某軍將公司公款1100余萬元轉入自己所控制的賬戶。
從初次犯案到畏罪潛逃,中間長達9年,為何一再有開發商上當?難道沒人起疑心?
“梁澤寧在公司權力很大,加上項目確實真實存在,很多人就放松了警惕。”游警官解釋,如果有開發商質疑,梁澤寧就會以需要審批、過會等理由搪塞。“如果有小公司追錢,我就用從其他公司騙來的錢去頂……”梁澤寧稱。
2015年9月,聽聞自己可能“要出事”,梁澤寧迅速潛逃海外、銷聲匿跡。2016年3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出紅色通緝令。
2 害怕被抓 4年多不敢用手機
不和任何人聯系 包括親屬
梁澤寧自稱,外逃并沒有提前準備,當天下午出逃時僅“從車里拿了一張港澳通行證和一本護照就走了”。實際上,他和家屬早在2012年1月,便以投資移民方式取得了外國永久居留權,可謂早已“布局”。
然而,逃亡的日子并沒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
梁澤寧說,最開始他跟家人住,但后來家人因其貪污的事鬧矛盾,加上“不想拖累家人”,便搬了出來。“先是住酒店,然后去外面租了個房子……每天沒事干,到處去街上、公園走,很無聊。”他直言,當地公園幾乎被他走了個遍。
生活除了無聊,更多是恐懼。梁澤寧坦言,當時為了隱匿行蹤,他4年多沒用手機,也不和任何人聯系。每天晚上睡不著覺,怕警察上門把他帶走。
每年春節,是梁澤寧最孤獨的時候。“世界很現實的,我在位的時候,天天很多人找我吃飯。現在出事了,誰理你?”說到這,梁澤寧搖了搖頭,接著說:“每年年三十,人家個個吃團圓飯,我只能一個人跑到餐廳吃餃子,吃一碗餃子就回去宿舍。這樣懵懵地過了幾年……”
每天提心吊膽,加上飲食失衡、睡眠不足,梁澤寧的身體每況愈下。外逃期間,他還得了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每天都是煎熬,但又不敢回來。我連死的念頭都有了,真的。但你死了沒用啊,好多事情還是要面對的。”
消瘦的不僅僅是梁澤寧,他外逃這些年,很多辦案人員也是忙白了頭。
“這個案件是我們追逃工作開展以來遇到最難的一個。”李警官直言,梁澤寧案主要有三大難點:一是追逃難,國際司法執法合作程序復雜;二是資金查控難,案發前其就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轉移到境外;三是調查取證難,該案案情復雜,加上時間跨度長、涉案人數多、涉案金額高,查證難度極高。
在中央追逃辦等有關部門及省追逃辦、深圳市紀委監委的大力支持下,深圳警方很早便成立了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全面起底。然而,專案組調查發現,梁澤寧父母雙亡,家屬也全都在海外,通過親情勸返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難道他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3 采訪最后幾分鐘3次長嘆
稱對不起公司和同事
案情的轉機來自一張不起眼的“紙”。
“后來我們搜查梁澤寧辦公室,在他抽屜里發現一張紙,打開發現他是通過某公司辦理移民的。”游警官說,經咨詢,當年該國投資移民需750萬元人民幣。“經過一段時間集中攻堅,我們整體判斷,根據梁澤寧當時合法收入,他不可能有那么大筆巨額財產,所以我們預判這個錢可能是贓款。”李警官說。
后來,專案組了解到,根據該國法律,外國人在該國申請移民時若對申請材料造假,即使取得永久居留權,也將受到處罰并于刑罰執行完畢后遣返回原國籍國。專案組以此為突破點,最終查明了梁澤寧贓款去向、在該國洗錢犯罪事實及其申請移民時提供了虛假資料。
“我們把所有資料整理成冊之后提交給了外方。因為我們的資料全面、充分、細致、扎實,得到了他們的認可,也打消了他們顧慮。最終,該國取消了梁澤寧永久居留權,并將其逮捕并遣返回中國。”李警官說。
“回國是一種解脫。”雖然如今人在看守所,但梁澤寧直言他現在反而輕松了,“在那邊每天都怕,出去外面也不知道有沒有人盯上你。現在回來了,該懲罰的、該提審的,都按程序走,人就安定了,沒有那種恐懼感。”
采訪最后,談及回國后得知當年跟他共事的財務被判了刑,羅湖區多個股份公司董事長也“出事”了,梁澤寧2次長嘆。“黨培養你20多年,你搞得現在這樣,為什么?唉……”想到自己辜負了組織的信任,他再次重重嘆息。
“按現在中國的情況來講,在國外沒得躲的。遲早要回來的,只不過是今天還是明天的事。”梁澤寧最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