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以為按慣例辦沒關系,沒有意識到已經違反了規定,更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日前,因組織參與公款旅游受到政務處分的浙江省玉環市殘疾人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林康云后悔不已。
事情要從巡察發現的一張出車單說起。前不久,浙江省玉環市委第二巡察組在查閱市殘聯公車臺賬時,一張公務出車單引起了巡察組的注意。
出車單上記錄著出車時間為2014年3月20日至23日,有兩天是周末,出車地點是西塘、烏鎮、千島湖、天臺,都是風景區所在地,而最蹊蹺的是用車人一欄卻寫著玉環中醫院。“周末、風景區、外單位”,經驗豐富的巡察組幾乎可以斷定這張出車單一定有貓膩。
然而,當巡察組準備深入核查時,卻碰了個軟釘子。事情發生在2014年,殘聯當時的相關人員早已調離,現任的工作人員表示都不知情,調查一度面臨困境。
既然殘聯一下子無法突破,是不是可以換個思路呢?巡察組將調查方向轉向出車單上的另一條關鍵線索:用車單位玉環中醫院。很快,巡察組發現雙方有一段合作關系:自2008年下半年開始,原縣殘聯委托玉環中醫院開展殘疾鑒定,合作關系一直持續到現在。
自2008年開始就一直負責該項工作的玉環殘疾人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林康云進入了巡察組的視線。
走進巡察組辦公室的林康云看起來有些忐忑不安,不斷詢問出了什么事情。巡察組心里漸漸有了底。
“你在工作上和殘聯有什么聯系?”
“這張出車單你有無印象?”
“2014年,你有無和他人一起出去旅游過?”
……
面對巡察人員一連串的發問,持續的心理攻勢和政策引導讓一開始還想僥幸推托不知情的林康云交了底。公款旅游問題浮出水面。
“之前殘聯考慮到對殘疾鑒定工作比較辛苦,組織過我們殘聯鑒定委員會成員外出旅游。2014年,我們去了西塘、烏鎮、千島湖、天臺,我是組織者,用車是殘聯提供的,12000元費用最后在中醫院報銷的。”
談話核實后,巡察組將該問題線索和相關資料移交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使用公款旅游,林康云受到警告處分,參與公款旅游的曹正松、周文斌也被誡勉談話,違規報銷的12000元全部退回。2020年4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多名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領導干部被問責處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顏新文 通訊員 鄭敏 張笑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