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最近,小吳單位的領導計劃到基層開展調查研究。領導帶領小吳研究調研行程時強調:這次調研時間緊任務重,要安排去離單位近一些,相關場所、經驗、材料都比較好的“模范部門”“先進單位”,這樣才能節約時間和精力。小吳有些費解:這種“嫌貧愛富”式調研能看到全面真實的情況嗎?
【“紀律君”如是說】
近期,中辦印發的《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強調,調查研究要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多到困難多、群眾意見集中、工作打不開局面的地方和單位開展調研,防止“嫌貧愛富”式調研。“嫌貧愛富”式調研,嫌的是“麻煩”,愛的是“務虛”,表面上是工作方法問題,實質上還是作風擔當問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熱衷于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工作中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如果領導干部在基層調研時舍遠求近、“嫌貧愛富”,難免會出現以偏概全、名不副實的情況,也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因此,小吳及其領導在調研中切不可“嫌貧愛富”,要做到撲下身子、沉到一線,既到工作局面好和先進的地方去吸收經驗,又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的地方去研究問題,才能以實實在在的調研成效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相關案例】
中部某省相關部門曾選取6個縣區作為樣本,對涉及樣本的“調研”情況作了一次調研,發現調研“嫌貧愛富”現象時常發生,明星村、示范點接待調研者絡繹不絕,可落后村、偏遠鎮卻“門可羅雀”。2018年,省、市級及以上單位到先進縣區的調研平均數為71次,到落后縣區的調研平均數為20次,兩者相差51次。其中,到離省會較近的一個縣調研多達93次,到較遠的一個縣調研只有9次,兩者幾乎相差10倍。這種冷熱不均的鮮明對比,反映出個別地方領導干部的畸形思維,也讓人民群眾極為反感。
【延伸閱讀】
調查研究,顧名思義,調查的是實情,研究的是問題。調查研究的過程,就是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走不進問題就發現不了問題,發現不了問題就提不出解決實際問題的對策建議。挑三揀四、過濾短板、趨向“富地”的“嫌貧愛富”式調研,回避問題走、繞開矛盾跑,跑掉了共產黨人求真務實的作風,也失去了聯系服務群眾的契機,給基層造成困擾,也敗壞了黨員干部的良好形象。打破“嫌貧愛富”式調研,就得樹牢問題導向,朝著問題去、跟著問題走,而不是看典型、看亮點、看特色。唯有牢記“解決問題”這個目標定位,才能真正推動調研圍繞問題轉、盯著問題跑,促進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