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嚴肅換屆紀律的要求,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開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從即日起,本欄目將對換屆紀律進行解讀,敬請關注。
■ 深圳特區報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羅文潮
【我該怎么辦】
紀律君最近收到外地干部小劉的留言。臨近換屆,小劉感覺周圍個別同事“拜碼頭”“聚山頭”多了起來,一些相熟的親友也勸他多“團結”領導同事,盡快有自己的“圈子”,多一些領導同事為自己“站臺”,方便“進步”。作為鎮里后備干部的他總覺得不對勁,這樣做對么?
【“紀律君”如是說】
小劉的直覺是對的。這些琢磨著拉關系、找門路,絞盡腦汁想著套近乎、抱大腿的行為看似“事半功倍”,其實是在給自己“挖坑埋雷”。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的行為在黨內是絕對禁止的。
今年初,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旗幟鮮明地提出“十個嚴禁”紀律要求,要求各地在換屆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其中第一條就是嚴禁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上下勾聯、搞團團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一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惡化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因此,小劉不但不能去混“圈子”,還要遠離這些所謂的“圈子”,專心工作、干事創業才是正道。
【相關案例】
江西省鷹潭市貴溪市委宣傳部四級主任科員朱英福利用長期在領導身邊采訪報道、隨領導出席各種場合等機會,刻意接觸貴溪市委少數領導,包裝成與領導有特殊關系,樹立起實力強、靠山硬、關系廣的形象,乘勢擴大影響力,并利用影響力多次接受請托,插手鄉村干部選用、干預基層組織決策,被稱為“地下組織部長”。
2020年9月,鷹潭市紀委市監委發布調查結果,朱英福身為黨的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打壓異己等非組織活動,背離黨的組織,破壞黨的團結,不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隨意插手干預基層黨組織,嚴重影響當地政治生態。朱英福政治上結黨營私,經濟上以權謀私,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朱英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延伸閱讀】
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與黨組織“五湖四海”“立黨為公”的光榮傳統格格不入,嚴重敗壞選人用人風氣。我們黨從成立之初,就嚴明黨的組織紀律,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無論是領導干部把選拔干部當成個人的私恩施舍,借機培植個人勢力搞親信圈子,還是普通干部為了找所謂的“靠山”搞攀附而向權貴效忠、為“圈子”折腰,最終換來的不過是夢幻泡影。只有始終把組織和人民這個實實在在的靠山裝在心中,以赤子之心,公仆之身,勤政廉潔,造福百姓,常修為政之德,常懷憂黨之心,恪守興黨之責,永葆人民公仆本色,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