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某區城管局局長老杜的兒子小杜在該區注冊了一家清潔公司承攬業務。區紀委了解情況后約談了老杜,提出小杜在父親的管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屬于違規行為,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糾正,如果不糾正,其本人應辭去現任職務。老杜認為兒子遵紀守法經商,屬于正常市場行為,與自己并無關系,所以對組織的處理意見感到不理解。這事到底應該怎么看呢?
“紀律君”如是說
老杜作為區城管局局長,違反規定,默許子女在自己管轄的區域業務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如果既不糾正兒子的行為,本人也不辭職,則可能構成親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紀行為。
親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紀行為,是指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對于這類情況,《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條規定,當事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否則,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相關案例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東風汽車公司(以下簡稱東風公司)進行了巡視。中央巡視組向東風公司黨委反饋的巡視意見中,著重提到了該公司存在領導干部及親屬經商辦企業、“靠山吃山”問題。根據反饋意見,東風汽車公司開展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親屬在其管轄范圍內經商辦企業專項治理,清理出28人存在這類情況,此后通過變更轉讓股權、退出公司業務等方式完成整改。
延伸閱讀
長期以來,確實有一部分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資源為親屬子女謀利,導致領導干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成為干部群眾反映最多的問題之一。這種“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勢”也是導致腐敗的隱患,成為領導干部落馬的重要原因。
領導干部親屬違規經商,可能影響市場正常競爭,必須出臺有針對性的禁令,才能切斷經商的動力和權力保障,保證市場公平競爭。目前,包括深圳在內的許多地方都制定了相關規定,對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行為界定范圍,確保經營合規合法,完善法規制度,加強監督問責,做到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明白,要發財莫當官,當了官就別想發財。(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