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陳東陽
我該怎么辦
某市屬機關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安排系統內干部在市內分批進行集中培訓,每批為期5天。參訓人員提出希望在培訓期間安排一次實地調研,參觀兩家企業。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對培訓管理的相關規定拿不準,一時犯了難。到底這樣的短期培訓能不能安排參觀調研呢?
“紀律君”如是說
各單位舉辦培訓首先要明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既要保證培訓質量,也要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率。
基于以上原則,中央和地方均制定了嚴格培訓管理的制度。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相關要求,各類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的培訓班都不得入住高檔賓館、不得選址于風景名勝區,不得發放高檔消費品和紀念品。同時規定,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
對于培訓期間的活動安排,《深圳市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規定,市內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赴市外開展的7日以內的培訓,安排業務調研、對口考察不得超過1天,不得安排參觀、游覽。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組織學員外出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時,不準警車帶路,不接受宴請,不收受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根據以上規定,案例中提到的市內為期5天的短期培訓不應該安排參觀調研活動。如工作需要,確有調研企業的需求,不妨在培訓結束后擇期前往。
相關案例
2013年6月至8月,山西省晉城市地稅局分6期組織所屬545名地稅干部職工,赴廣州中山大學培訓,其中每期用2天時間組織培訓人員赴景點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共計50多萬元。山西省地稅局黨組和晉城市委、市紀委給予晉城市地稅局干部教育中心原主任董某,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干部教育中心兩名經辦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主體責任的晉城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燕某,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對負有監督責任的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某,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組成員、副局長延某,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根據相關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不論是開會還是培訓,一律不得安排在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臺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廬山、泰山、嵩山、武當山、武陵源(張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亞熱帶海濱、峨眉山—樂山大佛、九寨溝—黃龍、黃果樹、西雙版納、華山等21個風景名勝區。
干部學習期間,學員之間、教員和學員之間不能用公款相互宴請,不得以集體活動為名聚餐吃請。學員在校期間及結(畢)業以后,一律不準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也不得確定召集人、聯系人等開展有組織的活動。
深圳特區報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