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顏慶雄
【我該怎么辦】
某區財政局領導老虞最近有些煩。原來,寶貝女兒剛進入當地一家商業銀行工作,有一定的攬儲任務,完成起來比較困難。老虞妻子看著心疼,多次提出讓老虞幫幫忙,還勸他,公款放哪不是放,你既不挪作私用,又不靠它掙錢,更沒有造成公款損失,沒問題的。老虞心里很糾結,真的可以這么做嗎?
【“紀律君”如是說】
利用職務之便,為在商業銀行工作的親屬攬儲提供幫助并謀取利益,是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執紀中發現的一種新型違紀行為。對此,去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專門作出了規定。
《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此外,深圳市去年底出臺的《關于防止公職人員利益沖突的若干舉措》也強調,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公共財政支出、行政執法和司法裁量、重大人事安排等方面,或者以幫助招攬業務、介紹生意、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方式,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
老虞夫妻心疼女兒是人之常情,但應該用正確的方式支持其事業上的發展。在女兒暫時的困難面前,老虞切莫心存僥幸聽信妻子的話,利用個人職權為女兒攬儲謀利,否則,最終不是雪中送炭,反而會雪上加霜。
【相關案例】
江西省贛州市國土局原黨組成員、市土地收儲中心原主任陳煒為幫助其在某商業銀行工作的女兒陳某完成攬儲任務,先后于2015年、2016年利用職權違規存儲公款4億元。陳某因超額完成攬儲任務,獲得該行稅后98.65萬余元的績效獎勵。2018年6月,江西省贛州市紀委給予陳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同意后給予陳煒免職處理,因陳煒違紀行為使其女兒所獲得的經濟利益予以收繳國庫。
【延伸閱讀】
個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自認為聰明,把單位經費、項目資金存到指定銀行,銀行則“投桃報李”,或給予高額回扣,或為其親屬安排職位、發放高薪,形成利益輸送灰色鏈條,成為備受關注的隱形腐敗。
破除以權為他人攬儲謀利的“潛規則”,必須立下“明規矩”。《條例》明確將以權違規為他人攬儲謀利等情形列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扎緊了制度籠子。只有用“帶電”“長牙”的制度管住權管住人管住事,才能讓自以為可以通過打“擦邊球”來揩“公家油”的人斷了念想,最大限度地擠壓相關經濟領域的權力尋租空間。(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羅文潮 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