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最近,某區交通局接到群眾反映轄區內有一個十字路口紅綠燈長期損壞無人管理,指定局里干部老秦處理這件事。老秦覺得紅綠燈的管理涉及多個單位,為什么其他單位不管,唯獨讓自己管。于是老秦既沒實地走訪核實反映情況,也沒請示領導,直接回復群眾“此事不歸本單位管理,請找其他單位反映”,事后,還向同事吹噓自己為單位“擺平”了一件事。老秦果真“擺平”事情了么?
“紀律君”如是說
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這對于新時代的黨員干部應該是最基本的要求,但現實中總有個別黨員干部抱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喪失了應有的事業心、責任感,無視職責使命,甘愿尸位素餐。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就為這類“庸官”畫了像。
庸官的典型表現是革命精神和斗志慢慢喪失,逐漸陷入安于現狀、不思進取、貪圖享樂的狀態,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樣子;遇到問題繞著走,碰到矛盾躲著走,上推下卸,一點點責任都不敢承擔;認為多干多錯,“只要不出事,寧可少干事”;口號喊得震天響,行動起來輕飄飄,裝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樣子,實際工作成效卻乏善可陳……這類庸官不僅阻礙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落實落地,而且侵蝕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輕則延誤發展,重則誤國殃民。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六條明確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慵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上文中的老秦作為交通局干部,面對問題不想著怎么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想著推給其他單位,是典型的敷衍推諉的庸官。他自己倒是省事了,卻讓群眾麻煩了,情況嚴重時還涉嫌違紀,這種所謂的“擺平”問題,實實在在是“擺了自己一道”。
相關案例
2017年11月,黑龍江省嘉蔭縣朝陽鎮居民何某因暫時失聯被作為“待查”戶停發低保金。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何某多次找到朝陽鎮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宿焉平,要求恢復低保待遇,宿焉平以其不在本轄區居住等理由拒絕受理,建議其到居住地辦理。2018年6月和7月,何某兩次找到紅光鄉(其居住地)負責民政工作的陶建華,陶建華以不了解何某具體情況等為由拒絕受理。按照有關規定,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都可以受理低保申請,宿焉平、陶建華相互推諉、“踢皮球”,致使何某來回奔波、多次往返,近一年時間沒有領到低保金。2019年2月,宿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陶建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推諉扯皮、不思進取,這類不良作風與黨員干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格格不入。它看似是黨員干部個人的小過錯,但因為涉及的往往是民生事務,老百姓與之關系最密切,體會最直接,長此以往,最終推諉掉的是民心和群眾的信任,傷害的是政府的威信。
此次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為這類推諉扯皮、不思進取的庸官作畫像,無疑是對這類官員的當頭棒喝,同時也讓廣大黨員干部引以為戒,必須守初心、擔使命,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責任扛在肩上,努力擔當任事、主動進取作為,創造無愧于黨和人民的業績。(
記者 楊麗萍 通訊員 羅文潮 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