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律在身邊第97期】黨員發表言論不能“任性”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前不久,區直某單位黨員小李在網上看到一則關于香港回歸的帖子,內容另類,對中央對港政策品頭論足,否定“一國兩制”,為了博眼球就轉發到微信朋友圈了。科長老張看到以后馬上提醒小李刪帖。小李不解,覺得不就是發個帖子么,至于這么較真么?
紀律君“如是說”
黨首先是一個政黨。入黨,也就意味著認同黨的政治主張,并愿意接受黨的紀律約束。因此,“講政治”,是對黨員干部提出的最基本要求,也是黨員干部必須堅守的底線。而言行與中央保持一致,則是講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基本的政治紀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本條還規定,“發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國兩制,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日益深入,香港也保持了社會繁榮穩定。小李轉發的網帖既與事實不符,又有違中央大政方針,因此屬于違紀行為。其所在的黨組織則要視網貼的傳播范圍和社會影響,給予其相應的處理或者處分。
相關案例
2016年2月19日,華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針對“媒體姓黨”在其微博發表不當言論,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隨后,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對此進行立案審查。經查,任志強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臺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經西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延伸閱讀
我們常說,看一個人,要察其言,觀其行。可見,言論是評價一個人的重要內容。尤其是對于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由于政治身份和社會影響,其公開言論顯得尤為敏感。可以說,講政治首先就是遵從政治言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每位黨員干部必須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旗幟鮮明地批駁攻擊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政治言論,在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保持清醒頭腦,絕不散布與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論。這在強調言論上與中央保持一致的同時,也為黨員在政治上“強身健體”開出了方子——加強政治學習,提高政治鑒別力,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不糊涂,言行自然就會有尺度,黨的戰斗力自然也會加強了。(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