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該怎么辦】
這段時間,區(qū)里某局黨委書記老陳感覺主動來往的同事多了起來。經(jīng)一位關系要好的同學提醒,他才明白,原來,今年是換屆年,有些人為了多一些人脈、多一些選票,所以就多走動走動。這位同學還勸老陳和領導、同事走得近一些,盡早融入“圈子”,以便日后能有個好發(fā)展。老陳是從學校調到區(qū)里的,之前一直專心教書,原本不喜歡、也不擅長這種事,但同學的話似乎又有些道理,于是,他就糾結了:要不要長期布局,經(jīng)營一下自己的“團體”呢?
【“紀律君”如是說】
老陳的同學應該是出于好心,但出的卻不是好主意。“小圈子”、“小團體”、“幫派”、“山頭”等,都是我們所說的拉幫結派,團團伙伙。對此,中央明令禁止,尤其是在換屆的大背景下。
近日,中央紀委、中組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的通知》,對換屆工作提出“九個嚴禁”。對比2010年《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的“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和五個一律”,這次的換屆紀律新增加了4項新規(guī)定。新增規(guī)定中,第一條就是“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那么,什么算拉幫結派、團團伙伙呢?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在不同場合談到這個問題。他說,“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有的案件一查處就是一串人,拔出蘿卜帶出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實上的人身依附關系。”他還講到,“有的干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系、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有的領導干部喜歡當家長式的人物,希望別人都唯命是從,認為對自己百依百順的就是好干部,而對別人、對群眾怎么樣可以不聞不問,弄得黨內生活很不正常。”“黨內上下關系、人際關系、工作氛圍都要突出團結和諧、純潔健康、弘揚正氣,不允許搞團團伙伙、幫幫派派,不允許搞利益集團、進行利益交換。”“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黨組織等同于領導干部個人,對黨盡忠不是對領導干部個人盡忠,黨內不能搞人身依附關系。”這些講話給“拉幫結派,團團伙伙”下了一個準確的定義。
考慮到拉幫結派的危害,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回到老陳的問題。謀求個人發(fā)展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忘記了為人民服務這個宗旨,而為了追求職位和權力去經(jīng)營“圈子”,就屬于拉幫結派了,尤其是違反了換屆紀律,將會受到嚴厲處分。因此,老陳還是踏踏實實干好工作,坦然接受組織的安排為好。
【相關案例】
2015年8月14日,中央紀委發(fā)出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被開除黨籍。
延伸閱讀
“君子之交淡如水,為政之道清似茶。”傳統(tǒng)文化提倡和而不同、群而不黨的君子之交,我們黨內向來主張同心同德、清清爽爽的同志情誼,反對“圈子文化”和“山頭主義”。有些人出于私利帶歪風氣,宣揚“不跑不送,原地不動”那一套,影響惡劣。對于這樣的調子,黨員干部必須警醒。
“干部都是黨的干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廣大黨員干部應當銘記,黨內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利益輸送,絕不允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更應永遠明白,真正的“護身符”,不是“哪條線”“某圈子”“誰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紀守法的戒尺。
換屆年到了,中央推出“加強版”的換屆紀律,意在強化干部的紀律意識,核心還是防患于未然。對于換屆中的干部而言,放平心態(tài),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自然會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