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在身邊⑤
公務接待經費管理哪些環節易出問題?
我該怎么辦
兄弟城市兩位同志到香港培訓,順路到深圳的對口單位拜訪交流。小陳剛接手辦公室接待工作,不熟悉工作流程,安排工作餐時用現金結賬500元,申請報銷時被告知因手續缺失不予辦理。小陳想知道,在公務接待經費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紀律規定?
“紀律君”如是說
根據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厲行節約嚴格規范公務接待的通知》相關規定,公務接待一律用公務卡結算,每接待一批客人結算一次,不得將不同批次客人的接待費用混合結算。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應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清單、用餐和住宿等消費清單、稅務發票單據。
由此可見,在這次公務接待中,小陳工作有兩處明顯缺失,一是接待來訪人員前未確認對方單位的派出公函,二是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因為票證不全,發生的500元費用無法報銷,小陳只能自己承擔了。
相關案例
2014年12月,某地鐵路建設辦主任羅某某在娛樂場所消費4800元后,為減少個人開支,以虛開餐費發票的方式將該筆娛樂費用進行報銷。羅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承擔違規報銷的全部費用。
延伸閱讀
中央下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定,公務接待費用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支出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深圳為建立更透明的監督管理機制,自2013年7月起逐步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花每一筆“公家的錢”都有據可查,既有利于預算單位對本單位日常公務支出進行全程管理和監督,也有利于公務人員規范公務支出的范圍和數額,是打造“陽光財政、廉潔政府”的制度保障。(任琦 王保紅)
中共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主辦
備案序號:粵ICP備190527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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