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某街道黨員小王在國外度假期間,在當地小報上看到一則涉及到國內的政治謠言,為博眼球,便拍照轉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做了一些不當的評論。部門領導看到后立即讓他刪掉了朋友圈消息,并對他進行了嚴肅批評,還說如果造成惡劣影響的話要給他處分。小王有點不服氣,心想不就是發了個朋友圈,至于這么小題大做么!果真如小王想的那樣么?
“紀律君”如是說
“三人成虎”,謠言幾經流轉、添油加醋、以訛傳訛,有時會變得更加煞有其事,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其中,政治謠言影響更為惡劣。但現實中,卻有少數黨員對此認識不足,喜歡以八卦、獵奇的心態議論政治謠言,不經意間便成了政治謠言、小道消息的傳播者,對黨和國家造成負面影響。為此,黨中央一再強調要規范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行為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此外,《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也明確要求:黨員不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綜上所述,小王因為在朋友圈轉發政治謠言而被領導批評,甚至可能被給予黨紀處分,并不冤枉。
相關案例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曾通報,湛江市嶺南師范學院基礎教育學院英語系副主任梁新生因編造政治謠言受到行政撤職處分。通報稱,梁新生2012年至2014年間,其在微博上發表多篇言論過激的博文,有損黨和國家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5年7月,因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梁新生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延伸閱讀
不信謠、不傳謠是每個黨員應具備的基本政治素質。面對謠言,采取何種處理方式,考驗的是黨員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只有平時加強政治學習,堅定自己的政治立場,清楚分辨政治謠言,才能做到“謠言止于智者”。在此基礎上,廣大黨員還應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自覺維護黨和國家的形象,為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盡上自己的一份力。(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 戰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