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今年元旦,人們都在忙著“跨年”的時候,街道辦的老陳卻怎么也開心不起來,因為他的違紀案件也跟著一起“跨年”了。去年12月,老陳被提拔為辦事處副主任,幾名下屬和企業老板在會所給他張羅了一次飯局,費用由老板買單。此外,老板還趁機給他送了幾瓶名酒做新年禮物。事后,老陳因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群眾舉報后立案,目前案件還在審查之中。號稱“史上最嚴”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于今年元旦正式實施,老陳擔心,自己的處分是否會隨著新《條例》的實施而加重?處在試用期的他會不會因此延長試用呢?
【“紀律君”如是說】
老陳遇到的問題,是新舊法規如何適用的問題,這在新《條例》實施后的一段時間內會比較常見。
關于這個問題,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從舊兼從輕”。新《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尚未結案的案件,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紀,而本條例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但是如果本條例不認為是違紀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條例規定處理。”通俗地講,這個原則有三個要點,一是只適用發生在新《條例》施行以前,也就是今年元旦以前發生的違紀行為;二是對這類違紀行為,原則上適用舊的《條例》;三是如果新《條例》規定比較輕,那么就是用新《條例》。老陳的違紀行為發生在去年,因此自然也要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來處理了。
老陳另外一個問題是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間犯錯該如何處理的問題。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規定,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提前結束試用期,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免去試用職務,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由此可見,老陳因為違紀被立案審查,下一步可能還會對其任職造成影響。至于是提前結束試用期,還是免去試用職務按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抑或是通過考核如期轉正,則要看他問題的嚴重程度和考核情況了。
【延伸閱讀】
也許會有人問,從舊兼從輕是否意味著對違紀行為從輕“發落”呢?當然不是。之所以規定“從舊”,是實事求是,尊重歷史。而“從輕”,指的則是個案處分檔次可以依照新規;宏觀來看,紀檢機關對黨的十八大、中央八項規定出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個節點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執紀越來越嚴,即便是公車私用、接受宴請等作風上的問題,也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這種動輒則咎的做法,既體現了當前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也體現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理念。如今,新的《準則》和《條例》已經正式實施,全面從嚴治黨有了新的“尺子”。對于廣大黨員而言,在認真學習黨紀黨規的同時,努力朝著道德“高線”靠,自然就不會擔心踩著紀律“底線”了。(任琦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