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最近,某區正在醞釀幾個街道班子成員的名單,已經符合條件的老張想知道自己有沒有入圍,就托在區委工作的老鄉老李幫忙打聽消息。老李確實有機會接觸到名單,但能告訴老張么?
“紀律君”如是說
老李遇到的是保守人事秘密的問題。在人事調整的時候總是會少數人通過明示、暗示各種方式,泄露或擴散“內部消息”。于是,所謂“民間組織部”的真真假假消息滿天飛,泄露干部調整使用的內部消息,成了一些人炫耀能耐、籠絡人心的資本,甚至謀求私利的工具。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在多部法規的修訂中強化了保密紀律的規定。今年初,中央紀委機關、中組部嚴肅換屆紀律“九個嚴禁”中第八條明確規定,“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那么,這個“嚴禁”中,保密的內容包括哪些呢?《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時,不準私自泄露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可見,“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都在保密之列。
紀律方面又有哪些具體規定呢?《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泄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方面資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此,老李要堅持一個底線,該保密的保密,不能說的不說,對于老張的請托還是婉拒的好。
相關案例
湖南省懷化市通道侗族自治縣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向志清在任職期間,采取跑風漏氣等手段,將組織上及個人的想法提前透露給一些干部,從中收受好處,并利用職務之便,為34人升官、調動、解決職級,非法收受財物共計31.4萬元。向志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1年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延伸閱讀
“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是每個共產黨員的誓言。在革命戰爭年代,保密關系著生死存亡,絕大部分黨員的這根弦繃得都很緊;但到了和平年代,一些黨員的保密意識卻淡薄了,有的甚至把秘密當成了權力尋租的工具,嚴重影響了組織的正常工作。為此,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在“工作紀律”部分專門新增了一條關于保守工作秘密的條款。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對各類跑風漏氣、泄露秘密行為的查處力度也進一步加大。黨的十八大后,中央紀委成立干部監督室,嚴防“燈下黑”,并提出對跑風泄密、拉關系抹案子者“零容忍”;今年2月,湖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賀家鐵因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另據《山西日報》早先報道,該省面對嚴重吏治腐敗問題,全省組織系統從2014年底至次年3月,嚴查在干部工作中跑風漏氣、為“跑官要官”者說情等10種行為,共排查處理存在問題組工干部265人,其中調離組織部門119人。這一系列動作在反復釋放同一個信號,那就是“跑風漏氣,小事不小,一旦違紀,必被嚴處”。
當然,如果跑風漏氣的內容屬于國家秘密,當事人還違反了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涉嫌犯罪,后果就更嚴重了。(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