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該怎么辦
何某是某政府部門領導,最近碰到了一件煩心事。原來,他聽說兒子小何經營的公司,最近正四處打著自己的名義到下屬單位和企業要求承攬項目。面對兒子的所作所為,何某感到左右為難:一邊是骨肉親情,哪個父親不希望自己的兒女事業成功;一邊是黨紀法規,自己是受黨培養幾十年的黨員領導干部,這下真不知道該如何選擇了?
“紀律君”如是說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直接關系黨的形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生活紀律方面新增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干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新修訂的《條例》增加對黨員干部生活紀律方面的約束,尤其是將“家風建設”首次納入《條例》中,旨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既要嚴于律己,又要從嚴治家,既要把好廉潔自律的“前門”,又要守好家庭防線的“后門”,讓自身與家人言行都經得起考驗,當得起表率。
對照新《條例》規定,何某應當果斷制止兒子可能的違紀違法行為。如若選擇默許兒子利用自己的職位和關系謀取不正當利益,何某就是對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不但小何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自己也會得到嚴懲。
相關案例
江蘇省宿遷市衛生局黨委原副書記、局長、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葛志健因犯受賄罪,于2016年8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我自己個人收入較高、平時用錢很少,也不缺錢,之所以會受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為了孩子。”葛志健在懺悔書中如是說。而在此前兩天,其子葛騰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刑。葛騰是原江蘇有線宿遷分公司市場部大客戶經理,他利用父親職務便利,在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建設過程中提高招標條件,為江蘇揚安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暖通工程提供幫助,后江蘇揚安集團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根據事前約定,葛騰先后三次收受好處費共計45萬元。就這樣,在父親的縱容下,葛騰利用父親的地位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賄賂,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2016年8月16日,葛騰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延伸閱讀
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干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領導干部不僅在前臺大搞權錢交易,還縱容家屬在幕后收錢斂財,利用權力和影響經商謀利、大發不義之財。面對這種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帶頭把家風建設擺上重要位置,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更是對黨和國家負責。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家風建設是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新修訂的《條例》首次將“家風建設”納入其中,將讓黨員領導干部及其家庭成員更加嚴于律己,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更大戰略性成果提供重要保障。(深圳特區報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羅文潮 廖建凡)